该市提出,对已运营、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在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运营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每人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3年。
对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省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对达到3类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的(1类1600平方米、2类1085平方米、3类750平方米),市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最低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万元建设补助。对建设农村幸福院,在省财政给予建设补助、开办补助9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1万元建设补助和1万元开办补助。
该市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逐步推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凡具有聊城户籍并居住在聊城区域内,城市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孤寡老年人,城市低保家庭独居、空巢或失能老年人,城区散居孤老优抚对象,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三大类。
目前,聊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94.5万人,占总人口的15.5%。该市现有养老机构111家,床位29252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6家,社会民办养老机构45家;现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4家,农村幸福院2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