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就业增收,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机制。要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为残疾人织严织密民生安全网。
二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要依法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和集中就业,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更多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能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增收项目、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尽快得到改善。
三是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融合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友好的环境。
四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