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望对老人社区用餐提供补贴
2014-11-26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 (记者 陈斯)对社区老年餐桌和其他居家养老用餐服务,北京市和区、县政府有望制定补贴政策。11月26日,北京市人大听取并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拟规定按每个社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托老所和老年活动场站。


       设施 社区配建有标准

       草案修改稿规定了应当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设施的内容,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相关条款修改为:北京市和北京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每个社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配置社区托老所和老年活动场站。

       此外,配置养老设施的资金筹措、产权主体、移交方式、经营管理和监管责任,依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及相关规定执行。

       用餐 政府出补贴政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困难问题,草案修改稿专门对用餐服务作了规定,建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调查本区域内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帮助有条件的社区开办社区老年餐桌;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和单位,帮助没有条件开办社区老年餐桌的社区,通过整合社区周边餐饮服务资源,采取定点餐饮、自助型餐饮配送、特需上门服务、开放单位食堂等方式,解决居家老年人的用餐困难。

        同时,北京市和北京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社区老年餐桌和其他居家养老用餐服务的补贴政策和措施。

        医疗 建长期护理保障

       同时,拟增加一项条款,对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力量作出规定,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医疗服务。草案修改稿中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内容,以及对社区用药和配送渠道的保障措施。

       对于失能老人,草案拟作出完善,表述为: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为需要长期照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老年人因长期居家医疗护理产生的、符合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部分费用,通过完善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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