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扩面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
2014-11-10来源:新晚报


  新晚报11月8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老龄办了解到,《哈尔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正式下发,将百岁津贴、无基本养老金津贴和扩面发放津贴三种高龄津贴管理办法合并为一个管理制度。

  社区(村)居委会要每月定期对老人进行回访,回访形式以电话回访为主,入户回访为辅,了解老人健康状况及津贴领取情况,并填写回访记录。

  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长期到户籍地外居住的,社区(村)居委会要通过查验户籍簿、异地居住证明、网上视频、有时间标记的照片等其中一种方式,每三个月了解一次待遇人员生存健康状态。异地居住人员离开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之日起满3个月,社区(村)居委会无法与之联系的,停止发放津贴。

  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已故的,社区(村)居委会要凭家属提供的死亡证明办理停发津贴手续。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已故,其家属未能及时办理高龄津贴停发手续的,多发的高龄津贴由区、县(市)老龄部门组织追回。有故意隐瞒骗取行为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目前,哈市有186名百岁老寿星享受高龄津贴,百岁津贴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等的水平。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