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闫靖靖 通讯员刘婧报道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气象局与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切实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
近年来,校舍安全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部署实施了多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陕西省中小学总量多、基础薄弱,加之受使用年限及自然灾害等影响,保障校舍安全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意见》要求,全省左右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统筹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体系。要健全完善校舍安全年检、预警、信息通报、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意见》明确指出,全省各地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气象部门要发挥专业指导、监督作用,提供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和安全预警信息。针对位于洪范区、蓄滞洪区、山区等资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据悉,全省将建立年检制度、安全预警机制、信息通报公告制度、隐患排除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全力保障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等11个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将发挥专业指导、监督作用,及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