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个人信用的底线
来源:重庆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22
6年前,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如今这笔欠款已经“暴增”成了1.9万多元。如今,他因为逾期未还钱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陈先生的遭遇给大家提了个醒:透支虽爽快,当心成“卡奴”。(据《华西都市报》)
面对这笔远高于当初透支金额的“天价罚款”,尽管有律师表示,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算,收取滞纳金也没有法律依据。可是消费者当初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双方签订协议的时候,应该对银行的协议内容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而且签字本身,就代表着认可了银行的协议条款,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契约关系,等到自己违约了,又觉得协议内容有问题,这无疑也是一种违背契约精神的做法。
退一步说,即便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银行对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算,收取滞纳金也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消费者不用支付这笔“天价罚款”,可是因此背上的不良信用记录,因此给个人带来的“信用污点”,却是无论如何都是洗脱不了的。甚至说,这位客户在个人信用上所蒙受的损失,要远远大于1.9万元的。这无疑是值得引起所有人重视和警醒的。
市场经济,商品社会,对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越来越重视,这并不是强加于每个公民头上的道德约束,而恰恰体现了每个人对社会诚信意识与规则意识的尊重。它可以保证整个社会,都在一个讲诚信与讲规则的轨道内良性运转。而一旦有人不讲诚信,不守规则,那么就势必会和新闻中这位陈先生一样,要为自己的失信付出代价。
陈先生面对的不仅仅只是因为透支信用卡所产生的“天价罚单”,更是一笔“信用罚单”。不管他是疏忽大意也好,还是根本没把个人信用记录当回事也罢,相信这次经历都可以给他一个很好的教训,可以帮助他提高自身的诚信意识。而对我们这些“旁观者”而言,也应该从他的遭遇中有所警醒,有所借鉴,切实提高个人信用意识,守住个人信用的底线,避免背上“信用污点”。(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