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88位贫困残疾人获救助金
2013年08月16日
泉州日报讯 近日,石狮市向88位贫困残疾人发放了总计30多万元的2013年上半年医疗救助金。
据了解,石狮已将原临时医疗补助金扩大为残疾人医疗救助金,救助对象为患重大疾病、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原来补助的标准为500-2000元,现救助标准为医疗凭据金额的15%-20%,补助上限有了10倍的提高达2万元,一年之中分两次发放。
石狮市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为重点,不断增强残疾人群众的幸福感。此次受助的贫困残疾人说,这种雪中送炭式的求助与关爱,抚慰着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