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买死人身份证潜逃14年
2013-08-15

杀人犯买死人身份证潜逃14年

2013年08月1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钟莹莹花钱买通垂死之人,提交假照片办“真”身份证,清远杀人犯罗某辉摇身一变成他人,还利用“真”身份证办理了驾驶证和居住证,住酒店、搭飞机畅通无阻,14年来逍遥法外。近日,落网的他被清远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法官表示,其成功潜逃的背后折射出身份证管理的漏洞。

  花3万元买到死人身份证和驾驶证

  1998年4月12日,罗某辉放高利贷与欠债人发生经济纠纷,罗某辉几次索债不成,伙同黄某均等四人在一家麻将馆内,用猎枪将受害人王某其打死。事发后,黄某均等四人纷纷自首或被捕,而罗某辉则逃往深圳、广西等地。

  在广西,正在绝望逃亡之际的罗某辉经朋友介绍,找到了一条逃避追捕的“重生之路”。他找到了当时已经生病的张华林,支付其一两万元,让张华林以遗失补办的名义办了一张新身份证,照片则换成了罗某辉,并以张华林的身份办理了驾驶证和居住证。2001年在上海,罗某辉又结识了一名工人李红,并在李红去世后,2011年花3万多元取得了他的驾驶证和二代身份证,照片同样换成了罗某辉。

  随后,罗某辉开始在上海以张华林、李红的身份居住、活动。办理居住证和驾驶证、开车、住酒店、乘飞机,一个都不落。潇洒生活之余,罗某辉还堂而皇之地以妻子名义开办了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就这样,罗某辉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身份证,变成自己逃亡的“护身符”。

  民警比对照片识破其身份

  2012年,上海警方根据线索及身份证相片批量系统比对,发现广东籍在逃人员罗某辉与已经去世的广西籍在沪人员李红照片相似。经进一步查询,公安人员发现李红的身份证照片与历史照片有差异,遂怀疑罗某辉使用李红的信息进行身份漂白。2012年10月19日晚,警方在上海市一宾馆内将手持李红身份证的罗某辉抓获并移交清远警方。

  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辉持枪射击被害人王某其双腿致其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60万,故对其可从轻处罚。判处罗某辉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官分析

  身份证管理漏洞助其潜逃

  据本案相关审理法官分析,身份证管理漏洞是本案中罪犯得以长期逍遥法外的重要原因。为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可推行身份证遗失注销制度。一旦二代身份证遗失,就如同酒店房卡一样一经电脑撤销赋权便失去效用。

  其次,法官认为,如果相关单位在为公民补办身份证时,增加一个与历史照片的比对程序或前后指纹比对程序,则可较好地保证身份证前后的同一性,从而防止利用补办方式为他人制作身份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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