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7月起实施新《老年法》
2013年06月28日
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号起正式开始实施。昨天(06月27日),浙江省民政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新《老年法》进行了解读。
值得一提的是,新《老年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了法规。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生活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新《老年法》的施行,给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予以了保障,在社会优待方面也有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