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5万元为母亲付医疗费
2013-06-21

男子捡5万元为母亲付医疗费

2013年06月21日  来源:荆楚网

  男子捡5万元为母亲付医疗费

  四处借钱还失主 9天后投案自首

  捡到财物不还将受法律制裁

  “我要自首!”昨日(06月20日)上午,王某走进武汉铁路公安局恩施车站派出所说:“6月11日,在车站厕所捡到5万元,为重病的母亲支付了医药费,现在四处筹借凑足这笔钱,希望交还给失主,得到失主原谅。”

  当天,失主郑先生接过5万元感叹:“为农民工发放的工钱失而复得,没想到还救了一条人命!”

  上个厕所丢失5万元

  6月11日9时50分,一男子到恩施车站派出所报案,称5万元现金在候车室上厕所时丢失。

  民警询问得知,报案人郑先生当日准备前往宜昌给农民工发工资。在候车室等候时,去上厕所回到座位发现装有5万元工资款的手提包遗失,跑到厕所看见手提包还在,但包内5万元不见了。

  民警快速锁定捡钱人

  民警迅速调取候车室监控录像,发现郑先生上厕所期间,仅有一名穿黄色短袖衣的男子出入。

  监控录像显示,黄衣男子进站时曾向民警出示身份证接受查验。民警顺藤摸瓜,锁定捡钱男子姓王,公安县人。

  6月13日,在公安县警方协助下,办案民警与王某取得联系。

  王某开始不愿承认,经民警教育,交代了在恩施火车站候车室厕所捡到5万元现金的事实,承诺一定尽快归还。

  捡钱人9天没音讯

  郑先生丢失的农民工工资有了着落,办案民警、失主均松了一口气。

  时间一天天过去,却迟迟不见王某携款前来,电话也转入来电提醒。难道王某要将捡到的巨款据为己有?

  昨日上午,正当办案民警准备将其抓捕归案时,王某赶到恩施火车站派出所,将5万元现金交到民警手中。

  为何9天后才投案自首?王某向民警道出事情原委。

  捡5万元支付母亲医疗费

  原来,6月11日,在恩施打工的王某接到母亲突发心脏病住院的消息,急忙乘火车回家。在恩施火车站上厕所发现一手提包,包内有5万元现金。

  “母亲住院急需医疗费,我便将捡到的5万元拿走。”王某称,用这笔钱支付了母亲的医疗费,医院及时手术,挽回了母亲的性命。

  6月13日,接到民警电话后,他向亲友借款,昨天凑足这笔钱,便赶到恩施投案自首。

  民警调查确认王某所述属实。

  链接

  警方称,市民在公共场所捡到他人遗失财物,应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如据为己有,将受法律制裁。鉴于王某自首并主动归还财物,将酌情予以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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