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模式推行步履蹒跚
2013年05月23日
七里河区林家庄空巢老人马大爷去世一周后才被人发现的悲剧揪动了不少人的心,5月19日,本报以《独居老人家中离世多日 竟无人知晓》为题报道后引起上万网友及读者的热议,不少网友在对老人的悲情离世感到痛心的同时,也对传统居家养老模式展开探讨。当今社会,像马大爷这样在家养老的老人不在少数,然而在老龄化日益加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的今天,居家养老这种模式的短板也越来越凸显,如何避免类似马大爷的悲剧再次发生?许多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不失为解决养老难题的一种积极有效的补充。
1. “以房养老”新模式显现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房主把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等商业机构,这些商业机构按照评估得出的房屋价值,然后以定期付给老人一笔养老金的一种养老方式,直到房主去世,房子产权归商业机构所有。这种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养老模式。然而这一模式在最开始介绍进中国时,就显出“水土不服”,推行步履维艰。于是,一些专家提出“租房养老”模式。租房养老,就是老人仍旧拥有房屋产权,但将房子向外出租,老人住进老年公寓或老年社会福利院,用租金养老。
2012年8月,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甘肃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也提到鼓励探索“以房养老”、“候鸟式异地养老”、“土地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通过提供评估、咨询、第三方认证等服务和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2. “以房养老”模式探索举步维艰
“以房养老”模式在实际运作中,虽然已经倡导、研讨、试点了多年,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起,上海市曾在国内率先提出“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模式,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老人在有生之年仍然可以居住在原有房屋内,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相关交易费用后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试点并没能开展下去。尽管上海的试点并没有取得成功,但国内仍有不少省市在逐步探索开展“以房养老”的新型模式。
对于“以房养老”模式,兰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张毅祥坦言,目前还难以施行,张毅祥告诉记者,“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行。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或政策可以执行,所以民政部门也没法倡导,“因为这种模式毕竟涉及到老百姓的财产。”张毅祥说。据他介绍,目前在兰州只有极个别老人通过“租房养老”这种模式养老。
除了相关政策缺失外,传统居家养老观念一直在影响着目前这一代老人,养老机构的不完善、相关金融机构没有开展此类业务及我国房屋产权年限都制约着“以房养老”模式。
3. 传统观念难转变
在互联网上曾经有一个笑话流传很广,“有一位美国老太太一生中都以贷款提前消费,临死前刚好把贷款还清。而一位中国老太太,天天省吃俭用,存钱准备买房,存到钱足够买房的时候,她就得病去世了。”这虽然是一个笑话,却非常现实地反映了中国老人的传统观念,许多老人用一生的积蓄购置了一套住房,当搬进新房时却已经步入了老龄社会,面临着养老问题。对于“以房养老”,这些辛苦一辈子才买上房的老人,难以接受自己的房子最后成了别人的,只有留给下一代才安心。
记者在市内几个社区走访空巢老人时,几乎全部的老人都表示对“以房养老”模式难以接受,与马大爷一样住在林家庄社区内的张老人告诉记者,他对马大爷的孤独离世感到很难过,也担心自己有一天会和马大爷一样在家中去世却无人知晓。但是让他将仅有的一套房屋卖给银行,用卖房的钱住进养老院,还是让他心里难以接受。“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养老院再好我也不愿意去。”“我有子女,去养老院会给他们丢人的。”不少老人这样对记者说。
4. 全面实现还需时间
随着时代的前进,“4 2 1(4个老人,2个中年人,1个孩子)”的家庭模式已经出现在人们眼前,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独生子女很难再稳妥地用自己的力量给老年人一个天伦之乐的晚年。随着我国医疗保健条件的逐步改善,老年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整个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加。虽然“以房养老”有望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但在现状下想要全面实现这一新的养老方式还需要时间。
兰州商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表示,“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