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敬老“孝星”开始评选
2013年04月16日
记者昨日(04月15日)从自治区老龄委了解到,根据《2013年全区老龄工作要点》的安排,自治区老龄委组织开展第四届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老龄委要求各地老龄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典型引路;各地要总结前三届评选表彰活动的经验,因地制宜,协调安排好评选、审核、公示、上报和表彰等工作程序;同时,要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类徇私舞弊行为,对有异议的候选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走访,并将调查结果反馈举报者。各盟市老龄办要对各旗县区的评选表彰活动进行专项督查;评选表彰对象原则上不推荐前三届敬老“孝星”继续参与评选;各地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评选表彰活动进度情况和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