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对困难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2013年04月01日
截至去年底,厦门市共有26.1万老年人,占厦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3.88%,并将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
厦门市人口结构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等特点。我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2.48张,养老床位较紧张。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记者昨日(03月31日)从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出台《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将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对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或独居的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到“十二五”末,我市将力争新增养老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6000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0张以上。到“十二五”末,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
到2015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力争每个街(镇)拥有1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全市所有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建制村。
岛外各区都将有社会福利中心
厦门市将全面实施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改造现有的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资源,建设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抓好翔安、同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到2015年建成一至两个集老年养护、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市级民政社会服务老年养护机构。岛外4个区各建成一所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综合型、多功能社会福利中心。
为老人提供应急呼叫等服务
厦门市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厦门市城乡逐步建立老年人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逐步与养护康复机构的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设厦门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等服务。实施厦门市统一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建立健全家庭病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