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出台
2013年03月26日
近日,湖南省政府出台《湖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简称《纲要》)。
明确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及时将农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根据《纲要》,全省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的有效衔接,把落实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作为解决残疾人温饱、稳定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根本途径。
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优先造册登记为扶贫开发对象,优先开展扶持。对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贫困残疾人,以及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残疾人家庭在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
到2015年,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康复救助,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各类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为5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增收技术。
在扶持措施上,创新扶贫方式,巩固“公司 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模式,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好和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地区,通过产业带动,组织残疾人发展庭院经济、设施农业和家庭手工艺生产。
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有序安排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选取符合农村实际,适合残疾人从事的投资小、见效快项目,引导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维修、商贸、手工艺加工、家庭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项目。
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地方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就地就近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