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要求免费乘公交被拒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残疾人周先生反映说:他在西苑乘坐13路公交车,出示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车时,多次遭到司机的拒绝。
市民反映
残疾人免费乘车遭拒
周先生是西苑一家残疾人按摩中心的技师,由于工作的原因,经常乘坐13路及13路附线公交车。
据他介绍,他乘坐公交车时,会向司机出示残疾人证请求免费,但总是遭到司机的拒绝。有时司机还会说“残疾人乘车就想占便宜”等难听的话语,让他感到心理受到很大伤害。
每当遇到上述情况,周先生还会告诉司机,国家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乘车是可以免费的。但对方却称,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法律,而且公交公司也没有这么规定,只按照公司的要求办事。
起初,周先生以为遇到的是“不讲理的司机”,可是后来几次,他依旧遭遇其他司机的拒绝和恶语相加。而和他一样有此遭遇的还有他们按摩中心的其他同事。
记者调查
免费乘车,他们在期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很多公交司机对残疾人乘车免费这一规定鲜有知晓。而残疾人则对《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权益比较清楚,他们几乎都知道这一规定。
15岁的军军(化名)是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的一名盲生。他患有先天性青光眼,因为一场家庭变故,自小双目失明的他被人领养。几年前,养母去世后,养父既要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又要挤出时间打工补贴家用。目前,家庭贫困的他在学校的一切费用得到了减免。
“养父很疼我,每月都会来学校接我回家。”军军说,从家到学校他本应换乘一次公交车,但每次父子俩都步行一段路再乘车,这样就不用换乘公交车,省了一趟车票钱。
残疾人娇娇(化名)是沛县敬安镇的,她在市里一家按摩店上班。因住的离按摩店很近,她很少在市内乘坐公交车,只有每月回家一两次的时候才乘车。娇娇的丈夫智障,公婆身体都不好,两个男孩刚刚上学,全家人的负担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谈到残疾人免费乘车的政策,她表示,她一年乘坐公交车要花费50元左右,这些钱已足够她两个儿子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特殊教育中心学校一位负责人表示,多数特校学生的家庭都比较贫困,所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已成了所有盲生的愿望。
“残疾人期望免费乘车,不仅仅来自家庭的贫困,由于身体的障碍,上车投币也不方便。”已年过四旬的残疾人贾先生表示,他每次上公交车后都要上前摸索着找投币口,有时还会把钱投到外面。
市残联工作人员
免费乘车,有法可依
“残疾人免费乘车,有法可依。这是法律赋予残疾人的权利。”我市残疾人联合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早在1991年12月,我国出台的第一部《残疾人保障法》中就明确规定:“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残疾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2008年4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再次明确指出,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该工作人员说,政策首先考虑了残疾人出行的实际困难,其次强调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还参照国际社会的惯例和做法。每个社会成员都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关心、爱护和扶助残疾人的责任与义务,所以他认为,城市公交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履行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责任与义务。
多次与交通部门协商未果
市残联一位负责残疾人维权的工作人员谈起残疾人乘车免费的问题,他无奈地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常州、苏州等城市都已制定了相关办法和措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而我市2010年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八款明确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旅游景点给予免费。
同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又联合印发82号文件,《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第一条八款规定,残疾人持证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旅游景点给予免费。由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实施。2012年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
据介绍,几年来,市残联也常接到残疾人朋友关于没有实施乘车免费政策的反映,他们只能一方面给残疾人朋友耐心解释,一方面积极向交通部门协调。市残联曾致函交通局商请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惠残政策,而交通局则安排下属的科级企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他们复函,复函称作为企业执行市政府伤残军人、老年人等免费政策,另加企业运营成本连年增加,企业入不敷出,亏损严重,无力承担“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希望他们能够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公交企业进行补贴扶持。
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他光交通局就跑了十几趟,多次与交通部门协商,并按照交通部门提出的要求将全市残疾人按照各区、残疾种类及不同年龄段,将残疾人的数据进行了统计报到交通局,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市公交公司
没接到上级部门通知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转达该公司营运部领导的回复说,他们公司没有规定残疾人乘车可以免费,只是倡导驾驶员处于人性化服务的角度,对残疾人给予一定的帮扶和照顾,但他们无法准确辨别哪些是残疾人,哪些不是残疾人,甚至无法鉴别残疾人证的真假。
记者就《残疾人保障法》有明确规定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的公共汽车对其提出质疑,对方称他们只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目前没有接到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公交车的通知,所以无法按照法律规定实施。
昨日,记者再次带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找到了市公交公司。政工部的一位董部长解释说,具体的情况她不清楚,分管领导正在开会,她无法明确回答。下午,董部长来电称,市委文件有规定,责任部门是市交通运输局,他们作为企业无权落实和答复。
市交通局
希望市残联发起呼吁,他们会积极配合
记者随后又针对此事采访了市交通运输局宣教处。一位高处长解释说,残疾人市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事,在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时,公交公司还没有合并到他们局,后来市残疾人联合会曾与该局交通运输处沟通过,但没有具体落实下去。不过既然政策有规定,推行起来并不难,下一步希望市残联发起呼吁,他们会积极配合,将残疾人免费乘车这一惠民政策落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