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火车站残疾人售票专口开通
2013年02月25日 来源:山西晚报
24日,记者从太原火车站了解到,为了方便残疾人旅客购票,火车站专门出台了残疾人旅客售票政策,在售票一厅的15号窗口设立残疾人售票专口,同时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专用票额。
太原火车站售票工作人员表示,火车站在设置专门的残疾人售票口的同时,制定专门的组织方案,要求售票专口仅发售太原站始发的各次列车残疾人专用票额。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残疾人旅客,可在专口购买残疾人专用票额车票。具体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载明视力、肢体或智力三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且载明残疾等级为一至六级的。有关人士表示,购买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车票,也要遵循实名制,在购票、退票、进出站检票以及乘车时,应出示乘车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及其所载明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购票时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在进站乘车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