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贫困残疾人将享受特别救助
2013年02月20日 来源:中安在线
据安庆日报报道,记者日前在市残联获悉,根据近日安庆出台的《安庆市市区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暂行办法》,今年安庆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户籍在市区且长期居住的贫困残疾人将享受部分特别救助。
根据《暂行办法》,安庆将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按城、乡A类低保补差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有2名以上(含2名)残疾人的家庭,实行一户多残家庭福利津贴制度,每名残疾人每月发放100元补助金,所需补助资金从城乡低保资金中列支。
今年安庆提高了重症精神残疾人住院补贴救助标准,对当年住院治疗总费用中扣除享受城镇居民保险、新农合报销后,民政部门按照《安庆市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再上浮10%给予救助。还实行了市区重度残疾人减免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对市区家庭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去世后,遗体接送费、火化费、装骨灰的容器三项收费给予适当减免,市财政按照每年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补贴市殡葬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