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设立爱心助残专项资金
2012-12-24

 杭州设立爱心助残专项资金

2012年12月24日   来源:杭州日报

  左腿截肢的残疾人赵忆初,家住大学路新村,50岁。就在本月初,他因患上恶性黑色素瘤去世了。除去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赵家还需要自费近4万元医疗费,而这个家庭已非常困难。赵忆初去世后,根据他的遗愿,将其眼角膜和遗体捐献出来。赵的妻子本身也是一位盲人,全家仅靠低保生活,这笔医疗费无疑是个巨大的负担。
  
  12月18日,杭州市首批生命阳光爱心助残专项资金发放,符合条件的赵忆初家人收到了3900元的助残专项资金。今年,杭州市设立了“生命阳光爱心助残专项资金”用来帮助因病致困或低保户等特别困难的家庭。
  
  自今年设立该项助残专项基金后,各区、县(市)有意愿的残疾人提交了申请,经过一系列研究审核后,共有9名残疾人为首批生命阳光爱心助残专项资金受助者,救助款达99370元。
  
  接下来,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也可以申请这项救助,最高救助额度能达到3万元/人/年。
  
  杭州市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凡是拥有杭州市户籍的市民,并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助残专项资金。
  
  残疾人本人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是残疾人本人患重大疾病或个人及家庭无力承担的医疗康复手术,当年度(申请前12个月)在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支出较大,在各级政府和社会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将会给予一次性救助。
  
  其中,遇到突发性急难险情,获得的资金额度在2000到2万元之间。而因为疾病导致医疗费支出较大,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最高救助额度达到3万元/人/年。
  
  申请的流程也非常简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杭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提出救助申请。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困难、残保原件。而遭遇险情,则要出示险情的相应情况证明,如发生险情的时间、地点等。而因为疾病费用较大的人群,则需要出示医疗费用的清单。如果疾病是分次医治的,医疗费用单可以累积,但要在12个月内。有疑问可以咨询杭州市残联。
  
  对于特别困难的家庭,会考虑特殊情况急事急办。考虑到赵忆初他家的特殊情况,尽快地给予赵家资金补助,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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