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母亲打死儿子获刑
2012-10-30

 东莞一母亲打死儿子获刑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羊城晚报

  打死三岁儿母亲获刑10年

  帮助掩埋尸体父亲被判缓刑

  羊城晚报东莞讯 记者常思雯、通讯员廖蔚报道:昨日(10月29日),羊城晚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 用衣架打死3岁儿子的母亲黄某英, 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0 年;帮助掩埋儿子尸体的父亲梁某材, 因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执行。

  宣判后,黄某英未当庭提起上诉。

  今年28 岁的黄某英育有2 个儿子,为了全心照顾儿子,黄某英辞去制衣厂工作在家做起了全职主妇。由于大儿子小豪不听话,黄某英没少对他进行管教,甚至找来“算命师”帮忙,没想到得出的结论是小豪命不好,会克死母亲。黄某英感情的天平由此逐渐向小儿子倾斜,对小豪的打骂更加家常便饭。

  2012 年4 月19 日下午3 时许,小儿子正在午睡。黄某英趁机管教小豪,便命令他站在电视机前不要动,但小豪没有听。黄某英很生气,就从冲凉房取出一个晾衣架“威胁”小豪,谁知小豪也不怕。黄某英被彻底激怒,拿着衣架对准小豪的手臂、肚子,劈头盖脸地打下去, 直到小豪躺在地上无法动弹,黄某英才明白自己闯了大祸。

  丈夫梁某材下班回家后,得知妻子将大儿子打死,劝说妻子不要报警,趁夜晚将儿子的尸体搬运到茶山镇卢屋林山进行掩埋,随后夫妻俩商量向公安机关报假案,最终被民警揭穿了谎言(详见羊城晚报9 月28 日本版报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英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梁某材帮助黄某英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依法均应予惩处。

  被告人黄某英、梁某材如实供认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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