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京18条鼓励社会办医
2012-08-31

北京出台京18条鼓励社会办医

2012年8月3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8月30日电  (尹力 陈思颖)北京市首次针对社会资本办医的鼓励政策于30日正式发布。由于共有18条措施,这一新政被业界概称为“京18条”。“京18条”显示,今后北京将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建医院将优先安排社会办医,对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的政策将“一碗水端平”。 

  北京市今日召开工作会议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18条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北京市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

  同时,“京18条”在市场准入、医保、税收、价格、土地、投资、人才、学术建设、政府采购等政策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使得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将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相统一,实行同价。

  “京18条”还明确规定了社会办医的审批时限,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知情权和公共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解决社会办医良莠不齐问题、加强执业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发挥行业自律和第三方调解机制作用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安顺在会上指出,与其他省市相比,北京市医疗需求层次更加复杂,每年有几千万中国各地患者到北京就医,患者数量大。当前,首都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办医能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激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活力,提升医疗服务;利于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达3175家,其中社会办医院29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占北京全市医疗机构总量的比重达到33.3%,其中社会办医院占全市医院总数的比重达到51.5%。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卫生人员有4万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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