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落实残疾人停车免费政策
2012年8月15日 来源:秦皇岛政府网
日前,青岛市物价局、公安局、残联联合下发通知,自8月1日起,我市残疾人在全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代步用机动车一律免收停车费。这使我市成为继北京、西安之后,全国第三个落实这项政策的城市。
通知指出,自8月1日起,残疾人持本人的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驾驶本人代步用机动车,在全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要求各级公安交通部门督导停车场按照不少于2%的比例,施划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为残疾人停车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