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秦市残疾人可免费停车
2012年8月3日
昨日(8月1日),记者从秦市物价部门获悉,8月1日起,秦市残疾人在全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代步用机动车一律免收停车费。 据介绍,依据秦市残联、市物价局、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免费停放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残疾人持本人的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驾驶本人代步用机动车,在全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此外,通知还要求秦市停车场须完善标志、落实政策,按照不少于2%的比例施划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为残疾人停车提供便利。今后各级物价部门将会加强检查,对不执行政策的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