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成本”中的“水分”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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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若干城市陆续上调水价。成本提高,无疑成了各地调整水价的一个理由。日前,新华社记者辗转获得一份水价成本“监审清单”,发现一方水的成本中,企业竟多报0.35元。其中包括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吃喝费用、“虚高”管网漏损等费用,都被算进企业供水成本。
从广州市这份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清单”,可见我们平时缴纳水费难免含有“水分”。这些水分,可能就包括了企业的吃喝费用。这下也不难明白,去年底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要求试点城市在调整水价前向公众公开水价成本,可至今似乎并不见有多少动静。实际上,水价成本究竟怎么算,包括哪些费用,这对公众来讲始终就像一团迷雾。
在新华社记者的报道中显示,去年2月至今年2月,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2010年度情况实施了供水成本监审。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和新增成本四部分,而此次成本监审发现,除了制水成本这一项外,其他三项都掺有“水分”。引水工程、水厂改造等新增成本这一项居然多报了3.42亿元,而该公司超标或不合理的吃喝招待费用,高达449万元。
记者调查分析发现,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吃喝费用、“虚高”管网漏损等费用,都被算进了企业供水成本中。粗略计算,按广州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每年近12亿方的供水量,每方水若多收0.35元,这些小动作如果得逞,一年将多收超过4亿元!
我们知道,成本核算是该不该调价、调价多少的关键所在,而从专业的角度而言,那本成本账究竟是否真实可信,有没有水分,有多少水分,是否以企业私利来绑架社会公利,普通百姓很难鉴别得出来。这就需要政府的物价监督部门不断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促进经营者加强成本管理。同时,对那些虚报成本甚至不能自觉、主动公开定价成本接受监审的企业,相关的监督职能部门应制定出严厉的罚则,比如暂缓听证、暂缓调价等,相关企业必须为听证的弄虚作假付出相应的代价。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价格听证会必须提供与听证项目有关的近三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成本、财务管理等资料,而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应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送达听证会参加人手中。各式涨价听证会从过去不情愿公布定价成本监审清单到主动或被动公布,算是一个进步吧,可谁能想到,在这样的进步之中,也还是机关四伏、猫腻丛生。
水价改革是今年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头戏”,在各地一片涨价声中,水价成本的“清澈见底”,究竟有多难?这既考量相关企业的信誉度,更折射出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负责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