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出版非法期刊敛财千万元
2012-06-28

夫妻出版非法期刊敛财千万元

2012年6月28日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海口6月27日讯 (记者胡续发 黄晶 通讯员胡娜 王荔枝)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今天对海口“2·16”非法出版期刊案做出一审判决,犯罪团伙中3名被告人符某、符某倩、郭某弘分别获刑。据悉,该案被列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01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

  被告人符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于2003年6月20日与其伯父符某农(已死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经营符某农成立的香港中华临床医学会名下的《中华医学护理杂志》、《中国教育教学杂志》等非法期刊。

  2003年8月,符某成立海口杰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专门从事非法期刊经营活动。2007年符某注销杰沐公司,并于同年12月20日成立海口福瑞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继续从事非法期刊经营活动,先后招聘被告人符某倩等6名工作人员。他们通过假冒、伪造国内各省市刊号,编印了《中华医学护理杂志》、《中国教育教学杂志》、《中华护士》、《中国教育科研》、《中国高教探讨杂志》、《中国临床医学月刊》等10余种非法期刊,利用非法期刊组稿刊发论文,收取“版面费”。

  经查,自2007年4月起,符某与丈夫郭某弘先后以杰沐公司、福瑞祥公司的名义,与云南某物业杂志社签订合作协议,从事《现代经济》、《现代科技》杂志的宣传、组稿、印刷、收取“版面费”等非法经营活动。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被告人符某、符某倩、郭某弘通过邮政汇款及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投稿人“版面费”2.2万多笔,共计人民币1060万余元。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出版管理规定,非法经营期刊,严重扰乱出版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3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符某倩、郭某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20万元。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