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市民为避限购令离婚
2012年6月8日
2009年深圳离婚人数7695对;2010年9月“限购令”出台后,当年离婚达到8478对,2011年达到9800对,民政部门表示其中假离婚比例不小。
“我们离婚吧!离了婚就可以买大房子了!”根据“限购令”,深圳户籍居民限购两套住房, 且购第二套住房时最少要付6成首付。不少市民为了以3成首付购得二套房, 或者取得购第三套房的资格,不惜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在房子到手后再复婚。
2010年9月底,深圳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其中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限购两套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 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 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 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而根据央行的有关规定,通过商业贷款购房,一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