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免费师范教育不是“免费午餐”
2007-05-16

南方日报:免费师范教育不是“免费午餐”

严循东  2007年5月16日

5月14日,中国政府网上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这意味着免费师范生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的正式出台。《办法》要求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这一义务设定有利于约束免费师范生的流向,为振兴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在高校普遍收费且费用水涨船高的背景下,一部分师范生不但能享受免费教育,而且能获得生活费补助,简直就是一种类于“特权”的优待。这种优惠政策,对那些学业优秀而家境贫寒的学子,无疑是一个福音。当然,免费师范教育不是也不应是“免费的午餐”,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须履行义务。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就是这样一种刚性义务。如果没有这样的义务规定,掏腰包的国家就可能要充当“冤大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还是建不起来。当然,倘若你觉得这样的义务太重,与将享受到的权利不匹配,也可以不选择免费的师范教育。

从形式上看,现今的免费师范生制度是对从前类似制度的一种恢复。准乎此,则应力避此前免费师范教育实践中出现的弊端。以前师范教育也是免费的,也有相关义务规定,但即便是省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也有不少人并没有进入教育一线甚至脱离了教育系统。从《办法》来看,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免费教育,但其毕业生的最终去向,决定权却似乎在生源所在省份。那么,谁来监督、如何监督享受了免费教育的师范毕业生,是否都不折不扣地履行了“到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的义务?这是一个难题。但这个难题若不能有效解决,就一定会有人绞尽脑汁规避应尽义务,把免费师范教育异化为“免费午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免费师范生制度的正面效应,甚至因此增加新的社会不公。

免费师范生制度的“复归”,应当有利于造就教育队伍的生力军。但尊师重教氛围的形成,教师队伍的稳定,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却需要更繁复、更系统的综合改革来推动。此外,部属师范大学若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则意味着对同等优秀而不主张免费教育权利因此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学生构成排斥,这恐怕不是一种公平、开放的表现。而其与非部属师范类院校在办学定位、政策导向等诸多方面,是否需要统一、如何统一,是否需要联动、如何联动,也是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无法忽略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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