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成常规
2011-11-03

  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成常规

  2011年11月03日      来源:新京报

  昨日,民间公益组织衡平机构发布了《残疾人乘机状况调查报告》,称全国24家航空公司普遍拒载残疾人,拒载有未提前申请或告知等三大理由。当日,衡平机构将这份报告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到民航总局。
  
  现状
  
  航空公司拒载有三理由
  
  调查发现,全国24家航空公司的服务规定中,要求残疾人乘机须“事先告知”并经承运人同意的有22家,占92%;其中8家要求在指定地点购票时申请;13家航空公司则规定,有权拒绝承运“对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的残疾人。
  
  调查发现,最近7则“残疾人登机被拒”的新闻报道,分别涉及7家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的拒载理由是:2起“没有事先告知”,2起“缺乏医院开具的适宜乘机的证明”,2起为“安全因素”,1起为“不具备承载高危病人的能力”。
  
  调查认为,拒载残疾人并非个案,而是普遍情况。调查执笔人衡平机构的总干事郭彬介绍,七起新闻报道中,涉及地域包括,北京、郑州、昆明、嘉峪关、洛杉矶等地。涉及多家航空公司。
  
  探因
  
  部门规章与上位法冲突
  
  《残疾人保障法》要求,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提供无障碍设施;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则要求为旅客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
  
  虽然法律法规对残疾人乘机出行做了总体性的保护规定,但《调查报告》认为,部门规章对残疾人的乘机出行权保护落后。如1998年实施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29条规定,“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或可能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涉嫌对残疾人的歧视。
  
  《调查报告》称,该条文由于与上位法相冲突,应不予适用。
  
  建议
  
  审查清理航空公司规定
  
  《调查报告》建议:应以2009年颁布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为基础,由民航总局制定规章或报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提升这一管理文件的级别。民航总局对国内各航空公司的服务规定进行审查,及时删除或修改对残疾人的歧视性规定。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