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员醉酒驾驶被刑拘
2011-05-18

驾校教练员醉酒驾驶被刑拘

2011年05月18日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姚智)5月11日晚10时许,城关区焦家湾桥头突发交通事故,一辆兰新驾校“甘·A1052学”号学员车将一路人撞倒,路人发现驾驶学员车的司机苗某浑身酒气,有醉驾嫌疑。在岗交警现场调查询问时,满身酒气的苗某却声称驾车肇事的是自己的老婆。经多方取证,办案交警最终证实,驾车肇事的就是苗某本人。5月17日,苗某被刑拘。

  5月11日晚,兰州市交警支队突接群众报警称,城关区焦家湾桥头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挂“甘·A1052学”号牌的兰新驾校学员车将一路人撞倒。接警后东岗交警大队事故股交警随即赶到现场,询问被撞路人及目击群众时,众人异口同声认定,事发时驾驶学员车的司机是一名浑身酒气的中年男子。但随后交警询问中年男子苗某时,苗某却矢口否认肇事司机是自己,驾车肇事的司机是他老婆。为了固定证据,民警对苗某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经检测苗某酒精浓度为21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5月15日,记者在东岗交警大队采访时了解到,为确定肇事司机,该大队事故股交警调取了事发现场周围数个摄像头的监控录像,最终在众多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肇事学员车驶至事发现场撞倒路人郑某后,苗某从驾驶员位置下车的影像。在事实面前,苗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醉酒肇事的犯罪事实。5月17日,东岗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苗某进行刑事拘留。等待苗某的将是法院的判决。

  采访中,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苗某醉酒肇事被刑拘,是“醉驾入刑”以来我省查获的首名醉驾驾校教练员。而无论法院如何判决,44岁的教练员苗某不但面临被禁驾5年的惩罚,同时终身将无缘驾校教练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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