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甘林
吴立红,江苏宜兴周铁镇的一位普通农民。上世纪90年代初,他开始匿名举报当地污染太湖的排污企业,因此被单位开除、遭人殴打、被人挂上写有“我是坏分子”的牌子游街示众……2005年,他被评为“中国十大民间杰出环保人物”,同年,获央视“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提名。然而,他却因“以环保名义敲诈勒索”而被捕。与此同时,无锡太湖蓝藻大暴发,200万居民断水。(见6月18日《华西都市报》)
一个保护太湖水质的农民被逮捕后,太湖蓝藻大暴发;为抓捕一个手无寸铁的民间环保人士,当地居然动用了50多名警察;选择抓捕的时间也非常微妙,恰恰是吴立红准备就撤销宜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问题,上北京“告御状”之前的几日……真令人叹为观止!
尽管当地警方说“吴立红敲诈、勒索案,警方掌握铁证据”,但人们依然疑窦丛生:为何在太湖蓝藻大暴发时,有关部门不把心思放在治理太湖上,而是赶紧将一个普通农民抓起来?
其实,说怪也不怪,一级地方官员要对付一个不听话、敢于揭发当地丑闻的“刁民”,办法实在太多。先有郭光允、周伟等等,后有彭水诗案、稷山举报案;敢跟卢氏原县委书记对着干的那位举报者,前脚刚到北京,接着一条信息直接发往北京警方:快抓住那人,他身上有炸药……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近日表示,对于关心环保的人士,“我们环保部门历来把这些人作为一家人、同盟者,不存在和这些人有敌我的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叶如棠2005年曾拍着桌子说:“吴立红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他搞环保是好事。”叶如棠对着与会的江苏有关部门领导说:“他的安全出了问题,你们要负责!”
我想,保护吴立红,先不说保护公民受宪法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也不说捍卫公民的良知了,最起码也要确认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国家公民依法监督举报环境污染,何罪之有?
网络版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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