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深层矛盾两大关键词
2007-04-11
2006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虽然出现首次大幅度降低了高校招生的增幅,公开处理了上海交通大学“汉芯一号”重大学术腐败事件的责任人,公开处理了天津大学由炒股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人等可圈可点的进步,却又不得不面对一些积弊多年、开始浮出的深层矛盾。公办高校“债台高筑”和民办高校“资产过户”,就是其中的两个关键词。笔者所以放在这里交替评述,皆因两件事的核心都有一个“钱”字,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每所高校兴衰存亡的“钱”字。

贷下巨款利息难付

  从1999年起公办高校连续六年大幅扩招,主要用于基建(含大学城建设)开支的贷款也风起云涌般展开,到2005年国家审计署对高校债务风险亮起“红灯”时,这项贷款已经几乎涉及所有公办高校,有的竟高达濒临“破产”边缘的20亿元。据最新的《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统计,至2006年,全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约为1500亿元-2000亿元。尽管社会各方多认为这个数字还很保守,但它作为孪生于公办高校连年大幅扩招的产物,也足以引起海内外的爆炸性轰动。

公办高校:第二个国企?

  本来,不顾自身条件的大幅扩招和贪大式合并,已经使公办高校低效率、高成本的问题愈益突出。如今,伴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至21%一路到来的还贷高峰期,对于“债台高筑”的公办高校无异于“屋漏又遇顶头风”。比如原由六所大学合并成的吉林大学3月份就自曝,“2005年起,吉大每年要支付贷款利息1.5亿元-1.7亿元,学校资金入不敷出的情况日趋严峻”。另一所同样负债且同样明确表态的知名大学,在教育部推出实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财政倾斜政策后,校长的苦恼中则难免多了几分怨尤:“创一流是个爬坡的过程,不能走走停停,国家应该继续加大投入。”

  回首大幅扩招年间,各级财政的实际投入仅为维持高等教育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的1/5,其差额靠公办高校所收学费(学生欠费甚多)又远不足以填充。于是,在国家担保的诱导下,公办高校的贷款“胃口”就成了疯狂的无底洞。难怪有学者一提起现在的公办高校,就与当年令人恐怖的国企相提并论。当年的国企是吃了财政吃银行,最后吃到股市。现在的高校是与政府合谋吃银行,许多高校不要说还利息,甚至连本金都压根儿没打算还,俨然一副当年背负巨债的国企姿态。人们如果把某些受益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进入还贷期却搞起“人间蒸发”的游戏,与这个“最后的国企”的“不贷白不贷”的扭曲心态放在一块儿,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小巫见大巫”的感觉冲击。

投资变捐资的郁闷

  民办高校经历一轮又一轮的“大浪淘沙”,2006年尚存278所,在校生280余万人。过去的二十多年,无论在冰雪中消亡还是在艳阳里重生,民办高校的种种郁闷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最近的一大郁闷来自教育部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的25号令。其令之第七条规定,投资方必须在一年内将学校的资产由企业转移过户至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或抵押,不按期过户将受到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的处罚。分析起来,正是不少民办高校的这个法人财产权不落实,才构成了25号令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

投资=捐资?

  据介绍,凡举办民办高校,接受审批时要有资产(土地和校舍)等条件。而要获得土地,举办者必先申报一家公司,再以公司的名义征地。加上学校产权和利益回报问题至今未决,举办者考虑到利益分配,绝大多数没有把资产直接登记到学校,致使民办高校的注册资金和账面资产过少。由于学校资产的稳定得不到保障,因而发生过举办者的企业资金链出问题连累学校,以及举办者席卷企业资金出逃造成学校倒闭的事件。  

  资产过户问题在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早有规定。在西方,民办高校举办者不求回报一般都是捐资办学的企业家,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拥有相当资本的超级富翁,国家高税率的《遗产税》出台,促使他们捐资办学并且不断投入,不敢拿回报。在国内,民办高校举办者大多是在企业原始积累阶段进入教育的,他们追求取得合理回报,实际上属于投资办学行为。投资办学所遵循的原则是“谁投资谁担风险,谁投资谁受益”。25号令规定的资产过户,把大多举办者的投资行为强行改变成捐资行为,彻底断绝了他们投资办教育求回报的夙愿。事实上不少已经贷款累累的民办高校,很可能在一次性的资产过户之时就是他们从此诀别教育舞台之日。不过这又涉及另一个相关问题:此前施行的《公司法》也有保护股东权益的规定,如果大多股东对资产过户说“不”,而要退出将股份依法转让变现,资产过户又将如何继续呢?

政府埋单公信何在

  众多公办高校背负巨债不仅使自身的公信力和社会声望下降,而且所欠的巨债也成了政府的“烫手山芋”。当年的大幅扩招,公办高校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纷纷利用银行贷款加大校园改造和建设力度,银行认为有财政托底遂大胆放贷,政府则希望以此拉动消费需求。如今仅偿还巨额债务之利息一项就已经使许多公办高校连呼吸都感觉不怎么顺畅了。毕竟,公办高校不是国企,不宜采取“关停并转”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因此有教育行政部门官员希望政府加大对公办高校的投入,当前要解的燃眉之急就是为贷款提供贴息。

“债台高筑”背后是“政校不分”

  然而不赞同政府为此埋单的舆论认为,公办高校财务危机是高校盲目建设、奢侈浪费和管理不善造成的,财政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不应为公办高校的管理失误和奢侈浪费承担亏损风险。况且,“今后政府每年教育经费的增量部分全部用于农村”,是温家宝上任本届政府总理伊始时的庄严承诺。政府所能做的,倒是应该制定政策鼓励公办高校盘活自己的资源、资产,出让或置换土地、校舍,以缓解其财务危机;对于那些极尽铺摊子、奢华之能事但教育质量却一塌糊涂,其毕业生在职场上“十三不靠”的公办高校,可考虑在政策上允许这类“扶不起的阿斗”尝试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引进民间资本,使其最终以“股份制”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  

  说到底,公办高校“债台高筑”凸现出落后的高教体制与先进的发展观的尖锐矛盾,它的背后是“政校不分”的高教体制。比如大学行政化、官僚化和衙门化,便是吉大财务危机最大的体制根源。吉大管理层没有基本的风险意识、没有自主运营理性和自律性的财务运作管理机制,终于酿成越来越危机的财务困境。无论如何,当年决策层对于数量大幅扩张后可能引发的高等教育深层矛盾缺乏必要的前瞻性预测研究是值得反思的。而一直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的建立新型政校关系的改革,以及建立一套社会参与、民主管理、能够追究和问责的现代大学制度,在面对公办高校此番的财务危机时,也似乎更有必要早日进入国家的议事日程。就象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家已制定出六个不同的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那样。

新办法老办法并举

  以资产过户来抑制遭受各界诟病多年的“老板办大学”,对于保证民办高校的资产安全,以及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确实很有意义。然而对于身兼民办高校的投资者、校长往往还是企业董事长的这个角色,这剂猛药又肯定会使他们堵心。因为他们当年办学的投入都来自从其他地方赚的“一桶桶金”,后来企业做大,才逐渐涉及教育以外的房地产、能源、环保、养老等多个领域的投资。今天,当公司曾经向学校投入的一切眨眼间都变成了捐赠给学校的资产,并且还得另外筹钱偿还学校的贷款时,谁赶上了这种事能不堵心呢?

管控多于鼓励

  其实,民办高校投资者的堵心事远远没有这么单纯,比如实现资产过户,地方政府尚未出台减免多种税费的配套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的“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做法,还有待国务院出台一个规定;在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事业”的实际操作层面,民办高校更面临着产权不清、筹资难等多重障碍。长期以来,在大一统的政府举办教育的格局下,对于民办高等教育主要是为“弥补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不足,吸引社会资金”的认识,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的附属地位。回过头看,这种认识往往使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管控多于鼓励,从而导致民办高等教育错过了许多发展的良机。  

  民办高校虽然问题不少,有的甚至还很严重,但政府在必要的规范管理中,也不可使“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因此,既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早期企业投入兴办教育规定了给予合理回报,政府就应该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积极落实,即按资产增量中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者,让他们把这些钱拿在明处,而对今后新办的民办高校,政府再强调其公益性。同样,如何监控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也不宜再用人均校舍、师生比之类衡量公办高校的老一套来评估。民办高校的存在总是有着一定的教育体制创新的实验作用,比如改成以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评价等作为评估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硬指标,就不妨一试。

来源:千龙教育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