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残疾人持证免费坐公交
2010-11-17 来源:江门日报
本报讯 “从12月1日起,残疾人不论户籍在何地,不论是否重度残疾人,仅凭残疾人证均可在江门市区(即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为确保乘车残疾人(包括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的安全,每年由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购买江门市区残疾人乘车意外团体险。”这是修改后的《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规定的,新办法已于11月10日正式印发,从12月1日起施行。
残疾人乘车政策走在全省前列
据悉,2008年12月31日,市政府公布了《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在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扶贫、维权等方面全方位保障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权利。今年,市政府对《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扩大了受惠面和政策的包容性,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向前推进了一步,尤其在残疾人乘车政策方面,更是走在全省前列。
按照省的有关办法规定:“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新修改的《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则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江门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这样,不但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免费,其他残疾人也同样可享受免费。这一政策走在全省前列,甚至领先于深圳、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
江门给外地残疾人更多尊重
新办法不但将乘车优惠向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以外的外地残疾人开放,还进一步将垃圾处理费、盲人按摩所环境影响评价费、入文体场所等优惠政策扩大并延伸到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的残疾人,充分体现了江门的城市和谐与文明。
比如,外地残疾人持有效残疾人证在公办电影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观看电影、录像、文艺演出、体育表演,以及具备游泳条件的残疾人进入市游泳中心游泳,票价一律实行五折优惠;在全国助残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和法定节日凭残疾人证实行免费优惠。这一系列优惠措施将更好保障路经及生活在江门的外地残疾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