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为部分农村敬老院配车
2010年11月11日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西宁11月11日电 11月10日,青海省民政厅首次为全省部分农村敬老院配发了生活用车。
自实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政策以来,青海已经建成了120多所规模不等、级别不同的县乡村三级敬老院,有效解决了五保对象的供养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这次省民政厅筹措资金105万元,共为海东福利院和大通、湟中、尖扎、班玛、玛多县等10所农村敬老院配发了11辆生活用车,用于敬老院的生活采购和五保对象就医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