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尊老敬老蔚然成风
2010年11月06日 来源:东莞阳光网
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占到了人口比例的13%,对照国家有关标准,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十一五”期间,我市相继出台了多项措施,向老人送关爱,全市各界尊老敬老氛围日益浓厚。
本地老人乐享居家养老服务
家住沙田大泥村的梁珊妹老人今年已经80多岁了,由于子女每天都要忙于工作,老人在家不仅生活很不方便,而且也感到特别孤单。自从大泥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之后,老人再也不用发愁了,因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会经常上门来照顾老人。
我市从2006年开始试点居家养老模式,并逐步向全市推行。各试点村(社区)专门派出服务人员,定时上门为老人做家务,陪老人聊天。
沙田镇大泥社区居民梁珊妹:“很好,感谢政府这么照顾我们老人,想都想不到会有这么好的社会。”
沙田镇大泥村党支部副书记谢剑锋:“我们打算将服务对象的范围扩大,对老人家的需求进行调研,针对他们的需求,把我们服务的内容跟质量等方面都提高,更大地满足我们村老人家的需求。”
不久前,我市还出台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规定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按不同条件可无偿、低偿、有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杜江:“第一类人是免费的,政府提供服务免费的对象;第二类人是半自费的;第三类人是完全自费的,居家养老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老人的需求,就近就便提供各项的服务。”
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
我市还特别关注五保老人的生活。据统计,全市共有1263名五保老人,供养在各村(社区)以及镇街敬老院里。自2005年9月起,我市将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550元/人/月;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将供养标准提高到600元/人/月;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五保供养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以后还将按照低保标准的增长比例,每两年调整一次。
东莞成为全省首个全面落实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城市
除了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之外,“十一五”期间,我市在敬老尊老方面还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出台了众多措施。如,从200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本地户籍的老人凭敬老IC卡免费乘坐公交车;今年还出台《东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方案》,从2010年1月1日起按月向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惠及全市37000多名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高龄老人。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全面落实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