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向重度残疾人发护理补贴
2010-11-5 来源:《如皋动态》
本报讯(记者王俊 通讯员张鹏)3日上午,我市举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仪式,现场为符合条件的1440名重残人员发放护理补贴22.8万元。市领导张辉、杜永红、刘聪泉出席仪式。
据了解,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市对年龄在16至60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肢体、智力、精神和视力类别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按照农村每人每月50元,城镇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在资金发放上,我市采取统一发放银行、统一发放时间、统一发放形式,通过市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活期存折,做到每季度发放一次,让重残人员切实享受免费居家服务。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辉在仪式上指出,向重度残疾人提供用于生活照料、家政、康复等方面服务的护理补贴,让他们获得生活照料,是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残疾人护理补助长效机制,做到补贴政策、对象、程序、标准四公开,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