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通过演双簧诈骗14年
2010年10月14日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轮番上阵演双簧
1996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居民田华上班途中偶遇一名30岁开外的年轻女子。该女子主动上前搭讪,向其打听一位从台湾返乡的108岁老人,并称该老人不仅会看相、看病,还会破秽消灾。说话间,又过来一个热情洋溢的年轻女子,见了田华直呼大姨,与田华毫不生分地唠起了家常,绘声绘色地说自己也曾找这个老人看过,很是灵验,自己还知道老人家的住址,并自告奋勇地领“打探人”前去。
正待上班的田华禁不住两名女子的一唱一和及巧舌如簧的鼓动,和二人一起来到古吕镇新市场西一巷口。经“领路人”联系,从巷口出来一个操南方口音的年轻男子。该男子自称是百岁老人的孙子,说自己老婆刚生了一男孩,在家坐月子,外人不便去家里,并称老爷子发一次功三个月缓不过来劲儿。他再三推脱,不愿意引见。经“打探人”和“领路人”再三央求,该男子极不情愿地折回家中。不大一会儿,该男子又兴冲冲地返回,说老爷子刚得了曾孙子,心情高兴,所以愿意给两个人看相,并说“打探人”将房子盖在了土地庙上,所以家中最近老出事,家中唯一的男孩不久会病死,还称田华的女儿近两天会出车祸。
听他如此一说,田华吓得面如土色,六神无主。一脸悲悯的“领路人”急忙问有没有办法破解。该男子称只要将家中所有值钱的财物拿过去押一下,就能破凶除险,押的钱物越多越好,心诚则灵,并强调必须用现金。被唬得晕头转向的田华在热情的“领路人”的陪同下,一股脑将家中仅有的5万余元存款以及价值2000余元的一个金戒指、一对金耳环统统拿去“押”给了陌生的年轻男子。男子接过现金和首饰后,又煞有介事地递给田华一张纸,再三叮嘱不能打开,回去路上要不停地念佛,不准同任何人说,回去后在家里烧了,三日后灾情破了再回来取回钱物。
虔诚的田华不敢懈怠,严遵叮嘱烧了“救命符”,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中了圈套,但悔之晚矣,哪里还寻得到那伙人的踪影。虽说报了案,但骗子早已逃之夭夭,又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侦破工作被迫搁浅。
神秘来信锁“疑犯”
2000年底,渐渐从诈骗伤害的阴影中走出来的田华,接连收到3封神秘的匿名揭发信,信中反映了当年参与诈骗田华的有关人员的姓名、住址等重要信息。起初,田华夫妇以为又是什么骗局,并未放在心上。见田华夫妇并无反应,揭发信一封比一封详细,明确告知当年诈骗田华钱财的人一个叫马玲,现在新乡女子监狱服刑。一个叫翟月梅,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周湾村,并称二人在其他地方也多次作案。
2000年春节前,按捺不住的匿名揭发人又给田华打了个电话。通话中,这个匿名男子告知田华可直接到新乡女子监狱查证此事。将信将疑的田华到新乡女子监狱一打探,确有一名在押诈骗犯人叫马玲。经会见辨认,田华确认马玲确系当年的骗子之一。
返乡之后,田华立即将匿名信交给了新蔡县公安局,并将辨认情况告知警方。新蔡警方提审了马玲,并与新乡女子监狱沟通,迅速查明马玲因为伙同其丈夫张东等人在河南省兰考县实施诈骗犯罪,于1997年4月被兰考县法院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张东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张刑满释放后,因家庭财产纠纷已与马玲离婚。
根据马玲的指认,张东不仅参与了兰考诈骗李彩云的犯罪,还参与了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新蔡警方遂将张东呈报新蔡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9月1日,张东被抓捕归案,于2009年11月1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提审时,张东极力辩解没有参与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并称案发时一直在上海陪同孩子看病,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其前妻马玲是有意诬陷。为佐证其个人辩解的真实性,张东还提到田华收到的匿名信系其书写后所投。如果自己参与此事,断不敢自投罗网。
张东的供述和辩解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经进一步讯问,张东提到,1997年4月16日,其与前妻马玲、弟媳翟月梅伙同他人窜到兰考县境内,骗得该镇居民李彩云现金21万元。仅此一次,其与前妻马玲及弟媳翟月梅就分得赃款9万余元。后兰考警方经多方排查,将其夫妇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直至二人被缉捕归案,但这笔钱他分文未见。夫妇二人服刑期间,刑期漫长且富于心机的马玲担心张东出狱后变心,将家中的12万元巨款全部托付给娘家人保管,他出狱后多次索要未果,转而向翟月梅索要,翟亦称分文未得。张东心里恼火,与马玲办理了离婚手续。马玲为了报复,向警方诬告其参与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于是,他向田华匿名揭发马玲和弟媳翟月梅共同参与诈骗的犯罪事实。
在审查张东的供述及其在兰考诈骗的判决书时,检察官发现,翟月梅除在新蔡和马玲等人诈骗田华钱财外,亦曾伙同张东等人参与兰考诈骗李彩云的犯罪,诈骗金额累计26万余元。但兰考警方并未对翟月梅在兰考实施诈骗犯罪予以追究,新蔡警方亦未对此线索给予足够重视。张东是否参与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不清,而翟月梅无疑涉嫌重大漏罪。检察官立即将该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经部门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翟月梅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基本清楚,依法应予追诉。而张东是否参与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需进一步查证。检察官随即拟定了详细的补查提纲,将该案退回新蔡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同时建议公安机关组织被害人田华、李彩云对翟月梅进行辨认,积极抓捕同案犯。
依法追漏伸正义
在检察人员的介入引导下,补充侦查工作很快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经笔迹鉴定,新蔡警方查明匿名信确系张东书写。辨认工作也进行得异常顺利。虽事隔多年,但田华和李彩云还是一眼就认出翟月梅就是当年的骗子之一。田华说,她曾经根据匿名揭发人提供的地址,找到翟月梅家中,要求她退赔自己被骗的财物。后翟月梅于2003年与其达成调解协议,退赔现金6.4万元。该陈述进一步印证翟月梅参与了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行为。
此后,新蔡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诉翟月梅。2009年12月10日,逍遥法外多年的翟月梅,自以为新蔡诈骗的事已经调解息诉,兰考的事又无人问津,不成想事都过去十多年了还是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翟月梅仍心存侥幸,避重就轻,仅供述参与新蔡诈骗田华的犯罪事实,对兰考诈骗李彩云的行为拒不供认。在其供述中,亦未提到张东参与新蔡诈骗犯罪。张东是否参与新蔡诈骗犯罪,一时难以查清。但翟月梅涉嫌诈骗犯罪的查证工作却进行得异常顺利。2009年12月30日,新蔡县公安局以翟月梅涉嫌诈骗犯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3月30日,新蔡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翟月梅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当庭供认其犯罪行为系受其嫂子马玲指使。
随着新蔡县检察院出示证据,14年前的骗局“复活”了:翟月梅,眼见得亲戚邻居三五成伙,动动嘴皮子就能赚得钵满盆溢,家境并不宽裕的她,在马玲的鼓动下,伙同马玲等人,分别扮作打探人、领路人、传话人等角色,凭空制造一个“从台湾返乡的百岁老人”,以中老年妇女为目标,一环套一环,最终得手。由于一行五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翟月梅一伙每次均侥幸逃脱,多年来一直逍遥法外。
翟月梅一审被新蔡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一审宣判后,她表示认罪服法,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