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以办执照为名行骗
2010年10月12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此前曾因诈骗两度入狱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张文芬)六旬老人在他人的印象中,经常是被骗的对象。然而,今年已经64岁的黎某联却“精明”得很,他不但两度因为诈骗而入狱,出狱不久的他又重操旧业,将朋友的亲朋好友,以及自己相亲认识的“女朋友”玩得团团转,诈骗得手两万多元。近日,高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这名年迈的职业骗子有期徒刑两年。
以办执照为名行骗
2008年10月1日,黎某联告诉朋友黎某辉的外甥吴某成,说高明区荷城跃华路有一个种桉树的工地和更楼的一个工地都是他的,其中的铝合金工程及桉树生意想给吴做,吴由于对这两个行业不熟悉,当时没有答应。
后来,吴某成带着他熟悉铝合金生意的吴某雄,吴某雄又拉上了他熟悉桉树生意的朋友陆某成。双方就生意问题进行谈判成功后,黎某联就以“办营业执照”的理由,拿了吴某雄9000元。10月7日,黎某联以12000元将桉树卖给了陆某成和吴某雄。
几天过后,吴某雄就发现联系不到黎某联了,打电话也没人接。吴某雄连忙调查了一下,才知道跃华中学旁的工地及桉树根本不是黎某联的,于是报案。
今年春节前夕,黎某联化名黎某芬,通过一家婚姻中介公司认识了被害人李女士。两人交往期间,黎某联以和李女士合伙经营铝合金生意、要办理铝合金店营业执照为由,骗取李女士现金3800元。春节过后,李女士打电话给他,他要不就不接电话,要不就谎称被人绑架勒索了。
直到今年4月19日上午,李女士在河江开发区民安市场处意外发现黎某联,因黎某联没钱还,于是报警将其抓获。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且黎某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