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帮残疾人打赢工伤官司
2010-9-7 来源:中工网
张某系农民工,本身就有肢体残疾,2007年3月好不容易在郑州某食品厂找到一份工作。然而,命运多舛,2009年9月,张某在该食品厂水饺车间工作期间,因切丁机倒地砸断了他的左脚,虽经住院治疗,但还是落下残疾,同年11月被认定为工伤,2010年5月,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工伤事故发生后,就工伤赔偿金,张某与工作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连工伤保险机构拨付的残疾补助金也未转付。
2010年6月22日,张某到郑州市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得知张某的一系列遭遇后,鉴于张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当天为张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金水区148法律服务所承办该案件,由该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广建负责代理。
工伤事故对受援人来说已经很不幸了,在张某受伤期间,连他的母亲病故也未及时回老家料理,精神和身体受到双重打击。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该受援人的不幸遭遇,承办人决心努力为受援人维权,相广建虽然多次与该食品厂协调,但食品厂始终不同意支付赔偿金。
2010年7月29日,张某期待已久的劳动仲裁官司开庭审理,8月9日,金水区劳动仲裁委裁决其工作单位支付张某工伤赔偿金共计78286.68元。接到裁决书后受援人激动地说:“要不是你们给我无偿提供援助,我又不懂法,真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下去,您们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真的很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