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瘫痪邻居买药自杀被判刑
2010-08-06

帮瘫痪邻居买药自杀被判刑

时间:2010年08月06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开县8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45分报道,年近80岁的曾婆婆由于瘫痪在床,不想连累后人,多次请求邻居宋万元老汉帮她买农药自杀。宋老汉看到曾婆婆活着确实痛苦,于是就起了“同情心”,帮她买回了农药,结果曾婆婆服药自杀身亡。

  案发后,重庆开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宋万元逮捕,并提起公诉。开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宋万元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帮别人自杀究竟该如何定罪量刑?详细情况,我们马上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

  主持人:我们前面提到了宋万元说曾婆婆至少求过他三次,他是出于同情心才答应帮忙的,最后法院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是判三缓四,您是怎么看的?

  洪道德:我对这个定罪量刑是表示赞同的,原因就在于,在我们国家任何公民都没有权利剥夺另外一个公民的生命,除了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还有紧急避险情况以外,不可以剥夺他人生命。被告人出于同情心给她买了农药,实际上等于是直接杀害了被害人,只不过因为是被害人没有能力去完成自己的自杀请他帮助。这种情况下从他来讲的话,他是出于故意剥夺对方的生命这样一个意图给她买了农药,但他的出发点是帮助她自杀,所以说帮助她自杀这是动机,剥夺她的生命是目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动机不影响定罪,所以法院定他故意杀人罪是正确的。同时我们又看到,动机是影响量刑的。就被告人来讲,从他本人讲不是出于什么盗取财产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动机是情有可原的,这个情况下从量刑上体现出来了,对他最后施用了缓刑,也就是说社会危害性很小,对他施用了缓刑,定罪量刑是符合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

  主持人:曾婆婆的情况算不算安乐死?我国的法律对安乐死是怎么规定的?

  洪道德:这个案子基本接近于安乐死,安乐死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由他人来直接结束患者的生命,这个叫安乐死。一般来说安乐死是借助于医生、大夫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允许结束病人生命的机构人员在完全符合法定情况下,善意的结束他人的生命,这个叫安乐死,本案接近这个。只不过这个婆婆也就是死者,自己还能够喝农药,今后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她自己已经没有了任何能力了,结束自己的任何能力,但是又非常痛苦,这样的话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在法律上允许对这样的病人实施安乐死。

  我们国家目前对安乐死是持完全否定的态度,不允许进行安乐死,只要是剥夺他人生命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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