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帮助残疾人维护权益
时间:2010年8月5日 来源:法治快报
本报河池讯(记者何可寒 通讯员施能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热情为残疾人做好服务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城江辖区有人口32万,其中残疾人2.29万。针对当地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权益,金城江区法院成立了残疾人维权领导小组,在民一庭成立残疾人维权法庭。残疾人维权法庭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维权工作,平时除审理涉及残疾人的民事案件外,还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以此吸引人们对残疾人的关注,增强人们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为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金城江区法院设立了残疾人专用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起诉案件优先立案,及时开庭审理,能够先予执行的及时执行。今年以来,该院共为残疾人处理工伤赔偿案件20多起,执行赔偿得款100多万元,为残疾人追回拖欠工资20多万元。在受理残疾人诉讼时,共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15人次27600元。
针对近几年来受理的一些伤害案件尤其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执行对象无赔偿能力,给受害的残疾诉讼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极大困难的问题,金城江区法院多方努力,筹措残疾人救助金。在金城江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共筹到救助资金23万元,解决了部分残疾当事人的生活困难。
此外,在经常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同时,金城江区法院主动安排2名残疾人到院里从事勤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