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征收
时间:2010年08月02日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1日讯 (记者文胜 通讯员 王娟)200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征收,时间为8月1日—9月30日。
据介绍,市残联在“我的兄弟姐妹”网站及“济南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同时开设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栏,用人单位可登录网站了解征收政策,查询征收信息,也可直接到所属区地税办税服务大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咨询台”进行咨询。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将受到行政处理并被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