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人员病退鉴定开始申报
时间:2010年7月2日 来源:江城日报
三种人员病退鉴定开始申报截止日期均为7月30日
本报讯(记者 王丹)
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省级养老保险统筹职工病退鉴定、残疾人病退鉴定和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病退鉴定工作全面展开,其中前两项已经开始申报,最后一项于7月1日开始申报,三项申报截止日期均为7月30日。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以上三项病退鉴定的申报条件分别为——
2010年省级养老保险统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条件是: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有医院诊疗资料。
我市残疾人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需满足下列条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残疾人范围,并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申请退休的残疾人在申请年度内,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有医院诊断证明。
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条件为:属于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含国有改制企业中混岗的集体身份职工和原供销系统职工);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申请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有医院诊断证明。
据介绍,按有关文件规定,鉴定费每人180元,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代收,待鉴定后统一上缴省鉴定部门。鉴定现场辅助检查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被鉴定人自行承担。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到市就业服务局一楼30号窗口进行申报,地址在船营区解放中路15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具体问题可向市就业服务局或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62047500、6507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