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名残疾人可享居家托养服务
本报讯 (记者 谢丹)记者昨日从省残联获悉,我省将向35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免费居家托养服务,政府对托养产生的费用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补助。
据悉,申请居家托养的残疾人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上述条件的以老养残和一户多残的家庭,政府将予以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居家托养残疾人(或监护人),可向所在社区(村)提出居家托养申请。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居家托养将主要提供家庭服务和购买服务,家庭服务满足其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需求;购买服务则专门用于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这部分服务所需资金由政府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