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30余年七旬老人成“黑户”
2010-04-23

流浪30余年七旬老人成“黑户”

2010042307:59   来源:燕赵晚报

  

 

 

 

 

 

  ■有生之年能拥有自己的户口,是刘二栓现在最大的心愿。

 

  文/ 本报记者 杜慧

 

  因不堪忍受继父的打骂,灵寿县宅头乡九岭村村民刘二栓30多年前离家出走。去年,他想要落叶归根,回村后,却发现村里已经没有他本人的户口信息,在找有关部门补录户口时,遇到不少难题。

 

  流浪30余年,

 

  回家发现户口没了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平山县南西焦村的一处民宅内,见到了离家出走30余年的刘二栓。今年74岁的刘二栓是灵寿县宅头乡九岭村村民。5岁时父亲去世,只留下他和哥哥、母亲相依为命。9岁时,母亲带着他改嫁他人。继父性格粗暴,时常打骂他。1976年,40岁的刘二栓走出家门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

 

  岁月不饶人,去年,73岁的他年老体弱,只得返回家乡。回来后发现父母早已过世,亲生哥哥也在异地,他只好到平山县南西焦村投奔外甥。随后,他又发现村委会已经没有他的资料和户口信息,自己成了一名“黑人”。

 

  想补录户口遇到难题

 

  为了能享受国家给予老年人的惠民政策,他找到村委会要求补录户口。村委会给他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是灵寿县九岭村村民,曾有三间土坯房子。随后,刘二栓的外甥先生拿着这份证明找到了灵寿县宅头乡派出所,却被告知补录户口还需提供三份材料:一是宅基地使用证;二是土地承包合同;三是农村合作医疗本。可是,刘二栓离家出走多年,根本没有办理过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合作医疗本,这让刘二栓感到很为难。

 

  昨日上午,灵寿县宅头乡九岭村村委会一张姓负责人表示,刘二栓确实是他们村的村民,一直单身,因常年离家出走,从未回来过,错过了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农村合作医疗的机会。村委会以为他已经死亡,就没有向公安机关上报过他的个人资料。

 

  公安机关表示积极办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宅头乡派出所,负责户籍管理的民警表示,因为公安部门没有刘二栓的任何信息记录,这就给户口补录工作带来不少难度。

 

  为了帮助刘二栓尽快补录户口,这名民警表示,刘二栓本人可以亲自到派出所,说明这30多年来离家出走的基本情况及生活经历。派出所在准确核实其身份后,会向上级说明情况,积极想办法为其补录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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