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1家医院可为残疾驾驶人体检
2010年03月25日03:17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本报讯 (李睿 记者 周海波) 4月1日,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部分身体条件符合的残疾人可以开始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可以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等21家医院申请体检。
据介绍,这21家医院为指定的全省残疾驾驶人医疗评估专门机构,负责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的身体条件医学检查工作,评估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并出具医学体检证明。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根据指定医院出具的医学体检证明以及其他条件,决定是否受理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