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残疾人受教育搭上幸福车
来源:兰溪新闻网 2010-02-02 07:29:44
加快发展残疾人职高教育和学前康复教育
本网消息 “对各类全日制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残疾学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经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准后,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的资助。”今年初,兰溪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除将切实解决残疾人看病贵问题、保障和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外,新政策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政策,加快发展残疾人职高教育和学前康复教育,实施残疾学生十五年免费教育,非义务教育免费资金由残保金支付。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育康复训练费和保育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对各类全日制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残疾学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经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准后,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的资助。
考虑到成年残疾人群体受教程度低,社会竞争力弱,就业压力大,贫困边缘户多的实际,《意见》指出,在抓好学龄段残疾人基础教育的同时,还需积极拓宽残疾人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渠道,千方百计鼓励他们自学成才。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对通过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凭毕业证书,经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准后,一次性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目前兰溪市有4万多名残疾人,其中办有残疾证的12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