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艾滋病毒的特殊传变机理
2010-01-14

论艾滋病毒的特殊传变机理

王万江

(辽宁朝阳市保泰本草应用研究所 辽宁 朝阳122000

 

摘要:艾滋病毒的传变机理不清,治愈艾滋病乃是无望之举。

关键词:艾滋病/艾滋病毒传变机理

治理源头,胜于拦洪筑坝,断水竭流是研究艾滋病毒传变的终极目的。艾滋病的发现至今,几十年已过去,发病机理一直未解,艾滋病毒的传变规律众说纷纭,其中不乏粗工浅见,误导世人,艾滋病不能有效治愈,实为病理定义不明之故。

 

一、病邪传变的基本概念:

人之已病,必因邪之先至,未有无邪而先病者。六经传变,卫气营血传变,三焦传变,脏腑传变均是为已病邪之传变而设。以此,详邪之传变以明病之机理,辨证施治方能有的。然病之传变与邪之传变当有所别,病传者,一脏有病,累与它脏,腑病传之于脏,脏病传之于腑,或由表至里,或由里至表,或上病及下,或下病及上,邪随病至者,此谓病之传变。《素问·玉机真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经之所云。示病传之机理。汉·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提出:“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仲景所云,以示施治之则;虽是数语,神来之妙尽在其中。已知肝病,当先实脾者,脾实肝病不得相传而孤独,孤独则易治矣。

已明病之传变,然邪之传变不可不识,邪至而病至,此为邪之传变,肌体受邪,其别有二,一为外感之邪,另为内伤之邪,其传变,外感之邪传六经,或卫气营血,或三焦;内伤之邪走脏腑。或有邪至而病不至者,此为伏邪,所伏之邪因机而变,“伏气温病”者即为此类。

病之所传与邪之所传本质不同,病之所传虽是由深至浅,所变不能自解,不传则已,传之则恶;邪之所传,虽是病急善变,由深至浅而易于自解。两者所变不同者,是阴阳属性所决定,病传为阴,邪传为阳,阴主静,阳主动,静者难调,动者易变。然邪气又有阴阳之分,定病性,先辩邪之阴阳所属,阴邪致阴病,病性多湿多寒;阳邪致阳病,病性多燥多火,阴病重着,阳病暴烈。预知邪之阴阳所属,视病性寒热虚实,观变可知,从阴从阳又可预知其邪之传变路径矣。以上所云,乃是病邪传变之理,亦是研究艾滋病毒传变之纲要。于是,先此而示之。

 

二、艾滋病毒传变机理的误区

艾滋病是史前未有之病,艾滋病毒的传变机理亦是史前未见者,其宏观理论如上,微观定义亦有所别。笔者在艾滋病医理玄机中已经阐述,艾滋病毒虽属外邪,但其是在人身之内腐化而生成,故此,将其命名为“败气湿毒”。艾滋病毒的独特生成机制,决定了其所致病的复杂多变过程,如不识此,牵强而就之,源头不清,愈疾无望则是必然。

1、艾滋病毒不属于六经传变:

谓六经者,即三阳和三阴,三阳为太阳,少阳和阳明;三阴是太阴,少阴和厥阴。此乃仲景所设,在《伤寒论》中有明细阐述。《内经》论六经相传之理,《伤寒论》论六经相传之次序,理论相益,概之于病,属于外感六淫之范畴,亦属外感疾病之纲领,艾滋病不属于外感类疾病,病因不同,病性不同,邪毒的传变规律更不相同,艾滋病毒的传变与六经传变根本不能相类也。

2、艾滋病毒不属于卫气营血传变:

仲景论“伤寒”,叶天士著《温热论》,伤寒立六经,温热病立卫气营血,两者虽是异曲,但有同工之妙。谓“温病”者,非一病而言,其实质是多种传染性热病的总称。卫气营血的设立,使温热性疾病复杂多变的演化过程得到了具体的规范。艾滋病毒不从口鼻而染,不从肌肤而入,虽有发热现象,无温热性疾病易化燥伤阴及先卫分、继之而气分、继之而营分、最后出现血症的典型特征,艾滋病带毒潜伏期较长,平均在8——10年,甚至更长,“温病”范畴内的任何疾病均无此征,艾滋病在此期表现主要以脾肺两虚或脾肾两虚为主,脉象的表达与“温病”所表现的脉象亦有本质的区别,艾滋病潜伏期,绝大多数患者的脉象是以沉脉或濡脉为主。“温病”则以浮脉或滑或数为典型特征。有学者认为,艾滋病是属于“温病”之范畴,传变规律自然与卫气营血相关,经反复研究讨论,至今未能印证。

3、艾滋病毒不属于三焦传变:

有学者认为,艾滋病毒应该归属于三焦传变,理由是三焦同病。此理不但不通,同时所犯医之大忌,是与不是,当以定论,医乃仁人之术,岂能用“应该” 、“或许”而愈疾?此言不应是工者所为。三焦传变是吴鞠通所创立,在《温病条辨》中表述额详,吴氏认为温病有两大类,一是温热,另是湿温,主要以湿温为代表,重点阐述湿温为病是以湿为主,认为湿为阴邪,易伤阳气,且水湿之邪常留恋于卫分、气分之间,其湿性重浊下流,常沿上、中、下三焦部位传变而自成规律,用叶天士卫气营血的病机理论不能完全解释湿温的病机特征,于是用三焦病机学说补充卫气营血病机学说的不足,为使“温病”的辨证理论更趋于完善。

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指出:“温病由口鼻而入,鼻气通于肺,口气通于胃,肺病逆传,则为心包;上焦病不治,则传中焦,脾与胃也;中焦病不治,即传下焦,肝与肾也。始上焦,终下焦。”仅此,概括了“温病”的感染途径,传变规律和疾病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前文已述,艾滋病与“温病”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疾病,“温病”理论不能解释艾滋病。艾滋病毒未经口鼻而染,而是由血而入,病邪的传变无上下之分,无内外之别,属三焦同病,百骸受累,吴鞠通“始上焦,终下焦”的三焦传变理论与艾滋病的整体发病机理不相吻合,研究结果证实,艾滋病毒不属于三焦传变。

4、谓“伏气温病”的逆向传变理论不成立:

“伏气温病”是属于外感温热性疾病之范畴,机体感受温热之邪,或因里虚、或因卫表气盛、或因邪盛不得相应,入内而伏潜。或时卫表气弱、或大气所变而激发、或新感引动伏邪,温邪则由血分而发出气分,或从寒、或从湿,伏之则热,郁之则热,热证由血达营而变,或由血达气而变,或营卫同病,逆向传变,热象偏重,极易化燥伤阴。

研究发现,艾滋病毒虽是由血而入,从染毒至“窗口期” 、至发病前期,症状的出现不是由血分而始,更无先血分,而营分,而气分,而卫分的逆传之理。“窗口期”的临床表现,虽然与气卫相关,但症状的表现形式与“伏气温病”有千里之别。“窗口期”过后的所有症状不治自解,无“伏气温病”化燥伤阴的典型疾病特征。发病期的某一个体在某一时间亦有气卫症状的出现,其实质多与机会性感染和相关综合征相关,表现形式复杂或与多种疾病症状同时出现,发热不是独立的症状之一。“伏气温病”的发热与艾滋病的发热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表现形式,两种理论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以艾滋病毒由血而入,自然伏于血分之理论,用逆传方式的发病过程解释艾滋病,误导世人甚也。事实表明,谓“伏气温病”的逆向传变理论根本就不能成立!

 

三、脏腑的气机升降宣肃是艾滋病毒传变的真正路径

艾滋病毒属阴性病毒,多寒多湿,故其中人,不从口鼻而染,不从肌肤而入,循经入血,所病不从经血而发者,同气相求而中脏,脏性多湿,多阴少阳正是艾滋病毒气化之所,故此,走阴经,入血脉,中脏可知也。

五脏之中,唯有脾脏多湿,居土位以生四膀,最适合艾滋病毒气化条件者,唯有脾脏,于是,艾滋病毒循经走血,中脏入脾,得脾湿而盛,然后,随脾的输精作用,附精而上输于肺,通过肺的宣发直达卫表,又通过肺的肃降内入脏腑,至此,人身内外,四肢百骸,均被毒之所中。

研究发现:艾滋病毒被人类机体感染后,首症的出现不是“窗口期”的临床表现,在“窗口期”之前的近3——7天就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出现,表现为纳呆、肢体沉困、乏力、嗜睡等症。症状的出现呈均一性,几乎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初期临床表现均呈此象。湿浊困脾,中阳不振在先,“窗口期”的临床表现在后。由此可证,艾滋病毒虽是由血而入,最先受毒者,脾也。“窗口期”的临床表现虽在卫表,然卫表之邪非是逆传所致,因艾滋病毒入血之后,致病之初,未有血证、营证,首见者,脾证也。肺主皮毛,皮毛位于卫表,卫表受邪,肺之宣发所致。故此,卫表受邪源于肺,肺之受邪源于脾,邪毒的传变似与五脏相关,实际上是气机的升降宣肃所致,脾肺的升降宣肃是艾滋病毒真正传变的根本所在。

 

四、结语

脾之受毒,是因脾湿之故。脾的内湿环境是艾滋病毒再生增殖的必要条件,艾滋病毒本身是“败气湿毒”,在人身之内经败气腐化而生成,阴寒湿气最重,人身诸阳均可犯之,为最者,首犯于脾,脾阳少气,胃失温煦,谷精不化,湿浊由此而生,湿浊之气又使艾滋病毒的内需条件进一步得到了优化,于是,脾的功能状态不为正气所用,而被邪气所夺,致使艾滋病毒得盛而不断的向周旁扩散。

“已知脾病,知脾传肾,当先实肾”。此乃仲景未语之妙,亦为施治之则,用温补肾元之法以实肾,肾实则脾阳得充,脾阳得充则艾滋病毒的内需环境自然发生改变,不利于寄生和增殖,如温,清之法并用,艾滋病毒则无藏身之地矣。

源头已清,治之自明。临床实践,所向披靡。所治患者,无不是小于LDL者。如此结果,是否等于治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所治患者体内永远没有艾滋病毒为目的。

 

辽宁省朝阳市保泰本草应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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