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10月21日7:26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悲情父亲感动市民
法律人士:卖肾于法无据,难以实现
为了筹集儿子的巨额医疗费用,农民侯志平决定卖肾救儿。10月13日,赣州晚报刊出这一消息之后,这位悲情的父亲立刻打动许多读者,几天来,捐款的市民络绎不绝。然而,有律师指出:卖肾救儿的行为于法无据,难以实现。
连日来,前往赣州市立医院捐助侯志平的市民络绎不绝。报道刊出的当天,赣州市园林局的黄女士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侯志平的举动让她深受感动。她委托记者将500元人民币转交给侯志平;一位曾动员子女捐助过500元现金的大姐,此次又动员朋友捐助750元人民币;两名年轻女子来到市立医院,为侯志平捐助了900元人民币;一名学生模样的女孩找到侯志平,称自己受人委托,给他送来50元钱。
尽管爱心人士无一留下姓名,但侯志平尽量记录下他们的点滴信息:手机号码、年龄特征……
针对侯志平“卖肾救儿”的想法,赣州市海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欧阳表示:我国目前已经出台的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中,是不允许人体器官买卖的,且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他认为,侯家的处境固然令人同情,卖肾的初衷也让人感动,但这一行为缺少法律层面上的可操作性,同时与我国社会传统伦理相悖,难以实现。(记者胡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