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7 09:01 东北新闻网
□记者/刘洪宇
专家档案:
刘琳娜,辽宁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红十字会理事。
2006年9月,河北张家口市6岁男孩闫靖患恶性脑瘤已三年,在北京一家医院接受治疗。9日凌晨零点30分,最后一次检查确认,孩子自主呼吸完全停止,脑干反射完全消失,医生宣布孩子已经死亡。当孩子去世后,一场生命的接力马上开始了。三架载着生命希望的飞机从北京起飞,飞往武汉、上海和深圳。随着飞机落地,武汉、上海和深圳的三台手术立刻进行,小闫靖的肝脏和两个肾脏,分别为三个人进行成功的移植,三名儿童的生命得到了挽救。闫靖的生命之花再次以另一种方式得以绽放。闫靖的父亲闫立斌说:“我感觉我的孩子还活着。 ”
但是,闫靖的捐献成功在那时算是个例。由于没有完善的捐献体系,捐献和移植之路并不平坦,在媒体、医院、红十字会、卫生等部门的大力帮助下,闫靖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一系列过程最终得以完成。而目前绝大多数等待移植的患者都因等不来供体难以如愿。
今年8月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在辽宁、山东等10个省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在这一体系下,小闫靖的故事将会制度化。
现实困境
一方望眼欲穿,一方却捐献无门,而第三方医院则陷入“技术空闲”状态
记者:我国已经开始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这被认为是一项重大的医疗和社会进步。我们都知道,目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器官供体,这种器官的供给短缺到什么程度?
刘琳娜:过去,由于没有从捐献登记到器官移植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机制与流程,渠道不畅通,社会上有意愿在去世后进行器官捐献的人“捐献无门”,即使个别与医院取得联系,最后能完成移植的少之又少,这就导致了我国器官供体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每年约有150万肝肾衰竭及其他大器官疾病患者在等待合适的器官以完成移植手术,而实际每年完成的器官移植手术只有万余例,而且,器官多是来自于亲属间的活体器官移植。
比如,在我省一家可以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大型医院,目前有200多名患者在挂号住院等待器官移植,但按近两年的移植率来看,只有不足10%的患者能等到合适的器官移植,还多是亲属间的肾移植,来自社会人士捐献并能成功移植的几乎没有,所以许多患者在望眼欲穿中故去。医生也着急——空有技术而没有器官源。所以医患双方面临着共同的困境与无奈。
也正是由于短缺,一些人挖空心思,通过买卖等非法手段获取器官,由此带来了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所以,为了让更多患者有机会获得新生,建立起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已势在必行。
国家行动
从捐献到分配的“高速公路”
记者:我们即将建立的这个器官捐献体系是如何组成的?
刘琳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CODC),CODC在红十字总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CODO),在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COPO)。各省设立相应的省级机构。
记者:红十字会为什么参与到这个体系中来?
刘琳娜:构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一项重大医疗进步,不仅体现在技术上,更在于制度和组织层面的建设。如果整个捐献过程由医院来完成,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很难保证器官移植的正常秩序;而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管机关,在组织机构的职能和设置上不适合包揽有关捐献的具体工作,那么,在这个时候,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就应该发挥作用。近些年来的遗体捐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库)、眼角膜捐献等工作也为红十字会开展器官捐献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记者:在这一体系之下,器官捐献主要是指什么状态下的器官“捐献”?
刘琳娜:主要还是非活体的、非亲属间的器官捐献。目前,心、肝、肾、肺、胰等器官都可以进行移植,也就是说这些器官如果在捐献者去世时没有发生病变、证明可被移植后就可以实现捐献。
我们提倡人们身后捐献器官,是自愿的、无偿的,不附带任何条件。当然,会对捐献者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的激励,激励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感谢信、徽章,建立器官捐献者纪念林等。我们也在考虑建立相应的器官捐献基金,对于捐献者家属,给予人道抚恤或适当救助。
记者:那么,这套捐献到实现捐献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样的?
刘琳娜:因为捐献试点工作刚刚开展,具体的实施还在摸索和不断完善。总的来说,如果有捐献意愿,可以先通过登录试点省比如辽宁省红十字会网站,下载并填写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送到各市红十字会备案,也可到辽宁省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俱乐部报名登记。然后红十字会将信息统一纳入“捐献”数据库,实现省及全国的互联。
一旦捐献者出现“病危”住院时,负责该医院的协调员通过询问本人或查询捐献系统来确定是否是捐献者,如是,会采取移植前的各项诊察等工作,登记汇报,COPO通过患者登记系统查找“受体”并最后确定,然后通过手术来完成捐献、移植的过程,实现救人的善举。
记者:“器官”在取出多长时间内进行移植最有效,如何保存?如何保障捐献者在身故之后器官能及时送达患者那里?各个环节如何协调、组织和保障?
刘琳娜:每种器官都有一定的保存时限,如肾脏的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肝脏一般不超过12小时,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办法是用特制的器官保存液在低温下保存。在确定器官受者时必须综合考虑运输距离问题,保证器官在保存时限前移植。比如辽阳的捐献者李先生愿意捐献肝脏,在住院病危时,医院将情况汇报给省器官捐献办公室,办公室派出协调员赶到医院,对捐献者的意愿进行确认,并征得家属同意,会同医生对李先生的肝功能等进行检查,再将情况及时通知COPO,COPO在需要接受移植的众多肝病患者中确定最佳接受者,最后比如确定是中国医大的某位患者,那么,医大负责移植手术的医生会乘坐医院配备的专车赶到辽阳,保证在李先生去世后第一时间进行器官获取手术,通过特殊方法保存后,以“救护车速度”赶回医大,给已经在手术室等待的患者移植,使生命得以延续,这个过程协调员要跟随和见证。当然,如果出现跨省移植的情况,会协调交通、航空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证移植的顺利进行。
公平分配
全国联网,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记者:很多人可能还有这样的疑问,我很愿意在身后将器官捐献出去,但又怀疑是否能把它用在最需要的病人身上;而许多等待器官的患者(受体)又担心他人捐献的器官能否轮到我用。怎么消除这两种疑虑?
刘琳娜:应该说,有这样的疑问和担心很正常,这涉及到器官捐献出来如何分配的问题。确实,在捐献体系建立的初始阶段,人体器官供给可能还无法满足众多等待移植患者的需求,所以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器官资源尤为重要。在国际上,分配有一个排序的原则,即按病人的病情严重情况及等待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当然还要有地理优先的标准,这些在具体分配时需要综合考虑。我国会借鉴这个原则,建立全国性的信息系统,在信息公开和互联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和管理,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及时,接受社会监督。
潜在难题
“忌谈生死”和“完整死去”等传统观念可能成为器官捐献的阻碍
记者:2008年,在深圳红十字会建立了器官捐献平台,进行了捐献的试点工作,其中有个“劝捐员”职务和岗位,主要发挥什么作用?我们即将建立的体系里好像也有这个岗位。
刘琳娜:器官捐献体系有“查”和“劝”两个途径。查,主要是登记制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号召更多人来做自愿捐献,进行登记,给有捐献意愿的人搭建平台,一旦发生意外或病重入院的情况,通过查档获悉此人的捐献意愿,就可以为移植做医疗准备;劝,主要是指“主动出击”,通过专门的工作人员向医院的危重病人介绍器官捐献的作用、意义,对他们进行引导,将有志于奉献的人员纳入正式的捐献和移植体系,这样做主要增强了捐献的时效性。做这方面工作的人员在深圳的试点体系中被称为 “劝捐员”,在全国即将建立的体系中倾向于叫“协调员”,他们一般要具备医学知识背景,并经过培训上岗,除了“劝”之外,还会全程跟随、协调、见证捐献到移植的全过程,处理有关手续事宜。
记者:“劝”的工作好做吗?
刘琳娜:在新体系建立的初始阶段,也会遇到公众对器官捐献不理解的情况。几年前,河北职工医学院的学者在保定的高校中就大学生对器官移植和器官捐献认知状况及态度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学生对身后捐献器官所持的态度是较为乐观的,在被调查的916名学生中,有39.52%完全赞同身后捐献器官,33.41%在亲属不反对的情况下赞同身后捐献器官,但仍有17.14%态度不明, 9.93%表示反对。大学生属于素质较高、接受新事物较快的群体,许多人已经有了“死后器官捐献是延续生命,相当于死者重生”这样的观念。但在现实社会中,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忌讳谈论生死问题、“死要全尸”等观念左右着人们的头脑,公众器官捐献的意识还不高,即使有想在去世后把器官捐献出去的意愿也会受到干扰和阻碍。在这种情况下,劝捐员或者说协调员的工作肯定不好做,可能劝捐员一开口,病人就会有这样的情绪:“怎么,我还没死,就惦记上我的器官了?”困难由此产生。这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人们的观念,在全社会倡导人体器官捐献风尚。
记者:据了解,许多国家已经建立起了器官捐献体系,比如美国成年人在办驾照时就被询问是否愿意在去世时捐献器官,并在驾驶证的后面注明这一信息,如印上器官捐献同意书,建立捐献卡,这种捐献办法是否也值得我国借鉴?
刘琳娜: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我们也在计划开展这项工作。但目前一些传统观念还影响着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如办驾照时被询问是否愿意在去世时捐献遗体,可能会让人感到不适应。所以,重要的是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器官捐献的科学知识、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使人们认识到自愿捐献器官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体现,是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的文明行为,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倡导人体器官捐献风气,把自愿捐献器官视为值得尊敬、值得表扬的行为。当观念转变,自愿捐献深入人心的时候,无论何种方式的捐献途径,都是可行的。
记者:谢谢您的介绍,相信我国的器官捐献体系会让更多的生命得到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