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不签字 捐献遗体难如愿
2009-09-02

时间:2009-09-02 08:57:23 来源:九江新闻网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姜月平)由于家人的理解支持,市民吴先生过世后,其遗体于8月30日被九江学院基础医学院接受,成为全市第5例遗体捐献者。然而,去年8月18日,都昌县的杨先生就向县红十字会递交了捐赠遗体志愿书。未曾想到,由于家属不愿在文书上签字,杨先生至今无法办好相关手续。记者在市红十字会获悉,志愿捐赠遗体的法律手续越来越完备,市民如果不取得家人的同意,将很难得偿所愿。

  最年轻的有意捐献者

  杨先生是一位颇有爱心的乡村老师,曾垫资修建学校设施,并多次到鄱阳湖太阳村慰问。39岁的他,也成为我市有意于捐献遗体的最年轻的市民。杨先生认为,捐献遗体体现着人活着有价值,死后有意义,“我愿意在我去世后,把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为我国医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提高疾病防治能力,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但是,让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对于他捐献遗体的志愿,家里人都不首肯。记者看到,相关文书上的家属一栏里没有一个直系亲属的签字。对此,杨先生很无奈:“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我本想人生应该哭着而来,笑着而去,这样可以不留遗憾,静静地离去,家人为我的去世不必难过,而应该感到欣慰,因为帮助别人,将爱永留人间!”

  由于没有家人签字同意,从去年8月至今,杨先生仍无法成功登记为捐赠遗体志愿者。

  将引入法律公证

  “像这样有意捐献遗体而无法成功登记的市民,不是个别现象”。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定保介绍,去年,一位在上海做生意的市民特意回家乡登记志愿捐赠遗体,就是由于没有得到家人的同意,也无法成功登记。“如今,志愿捐赠遗体的法律手续日益完备,如果不把好这个关口,将可能引起志愿者家属的诉讼,给接受捐赠机构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市红十字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全市成功登记的捐赠遗体志愿者已达到38名,其中,多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这些志愿者,由于年龄较高,又十分执着,经过耐心沟通,家人一般最终能尊重老人的意愿,签字同意其登记捐赠遗体。“但是,捐赠遗体如果得不到家人的理解,也很正常。因为,捐赠遗体毕竟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挑战”。

  刘定保建议,有意捐赠遗体的市民,还是应该抱着理性的原则,和家人多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同意后,再付诸实施,而不要因此与家人怄气。据透露,借鉴一些外地的成功经验,在登记遗体捐赠志愿者时,市红十字系统将尝试进行法律公证,消弭法律风险,促使这项事业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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