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能否让老年人称心如意?
2009年08月17日10:17 来源:《科技日报》
目前,我国“4∶2∶1”的家庭结构使一对夫妻照顾双方父母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随着现代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社会化、专业化与市场化养老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请关注——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李齐云、崔德英曾撰文指出,老龄社会与以往人类所经历的年轻型或成年型人口结构社会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养老问题更加凸显。传统家庭式养老模式或国家福利性养老模式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现代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老年人及其家庭对社会化、专业化与市场化需求的增加是一种必然趋势。而养老机构则是目前我国能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最主要机构。
在我国,作为社会化养老的途径之一——老年公寓,一方面是政府福利养老机构面临着“供不应求”的局面;另一方面却是许多老年公寓闲置无人问津。是什么导致了老年公寓市场的供需不平衡?什么才是最适合中国未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之路?
老年公寓供需不平衡
据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薛峰介绍,到2008年年底,上海市超过60岁的老人已超过300万。“由于床位比较紧,我们又是属于政府的福利机构,要求入住的老人比较多。现在只能收二级护理等级以上的老人,而二级护理,也只有80岁以上才有入院申报的条件。由于床位有限,80岁以上申报者也不见得都能够住进来。”
另有一份调查也显示,全国约有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和需要,并且随着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这个数字会逐步增加。但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却尚不足老龄人口总数的0.9%,供需严重不平衡。
一方面,市区的老年公寓市场火爆、供不应求;而另一方面,却对郊区的老年公寓弃而不住,这是北京老年公寓市场存在的一种怪象。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周燕珉教授表示,我国老年公寓市场整体上是供不应求的,然而事实上有许多郊区的老年公寓却存在较高的空置率。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老年公寓市场参差不一?周燕珉指出,以北京为例,一方面因为老年公寓设在郊外,交通、医疗设施等方面存在局限,使一部分老年人不愿去住这样的养老院;另一方面,由于法律、社保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还没有完善,所以许多老年公寓往往只接纳一些健康且能自理的老年人,而把真正需要入住的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拒之门外。
此外,在其他一些省市,由于受地域经济条件限制和人们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以及老年公寓条件较差、设施不齐全、硬件跟不上等因素,造成了老年公寓发展缓慢。
人性化设计老年公寓
周燕珉指出,现在有一些公寓设计缺乏人性化的关怀,对老年人的特性、需求认识不足,设计流于简单和程式化,因此往往得不到老年人的喜爱。“老年公寓的设计需要和老年人多做沟通和了解,同时管理上和社会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谈到老年公寓,许多人便会想到无障碍设计,然而什么才是无障碍设计?老年公寓应该有哪些特点?周燕珉举例说:“就拿老年住宅的卫生间来说,坐便器旁边会设置一个扶手;地面要保证无高差并防滑,空间进行干湿分区,预留护理人员辅助的空间等,有许多细节要求与普通公寓不同。”
对于这种人性化设计,周燕珉解释说,居住的卫生间、浴室等空间中应当考虑设置必要的动作辅助类扶手,因为老年人在这些生活场所需要经常性的完成弯腰、下蹲、起身等动作。另一方面,老年人住宅的设计需要细致入微,比如卫生间扶手的端部应采取向墙壁或下方弯曲的设计,以防止老年人勾住衣袖被绊倒,扶手的尺寸和形式应易于握持。对于扶手的设计,其长度、高度及角度,都需要根据不同空间的不同动作目的而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应当满足“最易施力”的原则。“同样是扶手,不同功能设计也是不同的,比如扶手就分为动作辅助类扶手、步行辅助类扶手、防护栏杆类扶手等。”周燕珉说。
开创居家养老新模式
其实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一些大城市,老年公寓正快速发展并日益完善。专家认为,老年公寓已不是传统意义上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场所,而是集休闲、居住、娱乐、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的场所。一般选址在城市周边、有山水相伴、空气新鲜、风景优美的环境。入住的老年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健康状况选择住房类型、等级和服务档次。
但养老机构其实只是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方式,今后,居家养老才是养老模式的方向和基础,也是老年人更容易接受的一种养老模式。一项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的老年人为对象,关于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希望与子女同住的占58.53%,希望与子女近距离分住的占30.37%,希望与子女分住无所谓远近的占7.82%,希望入住社会养老机构的占3.28%。可见,无论是现状还是意愿,在家庭居住都是老年人最主要的居住形式。
“我国处于快速老龄化的进程中,面对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以及考虑我国传统居住文化的特点,我国政府确定了‘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工作方针。在财力不足、老年人总量巨大的情况下,确定‘居家养老为主’是切实可行的方式。”周燕珉说。
周燕珉介绍说,在日本,为满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需求,出现了多种居住设施形式,包括老年人租赁住宅、老年日托服务中心、小规模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等。她认为借鉴国际相关经验,我国住宅社区可尝试分三个层面来覆盖老年人的居家及社区养老的需求,即在一般住宅中配置面向老年人的户型、社区中配建老年公寓、社区内设立小规模多功能的老人服务中心。